新會長的重點應該是這些(按照優先順序排列,越前面的要越先做)
一.鎮神遺毒的善後處理(轉播權爭議化解.以會長的高度超然中立的協助各球團解決與民視
的合約問題,使各球團有更大的議價空間來獲得更高的轉播權利金)
二.推動賽制正常化.合理化(改成單一球季制),
三.廢除"旅外球員不得領簽約金"的內規
四.廢除"郭泓志條款"
五.延續鎮神的政策,催生"傷兵名單制度"
六.檢視FA規定,適度修改FA規定(ex:轉隊費降為2倍或FA年限縮短為8年)
以上這些先做好,剩下的才是和棒協關係的修復,其實不修復應該也沒差,業餘球員若有實力
最終都會打職棒
同時,會長應避免介入球隊事務,以會長的高度建立可長可久的制度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