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會長離職沒大人 仲裁改革成空

作者: AhUtopian (It's my Life)   2014-11-21 12:43:42
(本文同時發於運動視界:http://www.sportsv.net/articles/4577)
身為參與這項改革的一份子,只能夠遺憾。
改革不管是用嘴巴說、鍵盤打都很簡單,但是做起來真的非常難,尤其是要讓資方們
釋出本來握緊緊的權力,更難,我看到有些自詡為專家的人,在說黃前會長任內時,
辦冬聯、用經典賽(有些人還認為經典賽只是運氣好呢)、亞職大賽跟其他的,都只是
譁眾取寵,沒有進行實質的改革,真的要改革,應該是增加二軍比賽、提高球員人數
下限之類的。
說都很會說,那你們有沒有想過,怎樣說服球團去做這些改革?「拿出錢來辦二軍,
不然我在網路上噓爆你」,這樣就可以改革了嗎?聰明點的球團會知道這些改革可以
把職棒的餅做大,但大部分的還是要先看到可以吃的餅先出來,也因此會長必須要先
籌錢來做些事情,先讓一些餅出來給球團看看。
於是冬聯真正地辦起來,雖然沒有立即性地獲利回收,卻讓這個職棒聯盟這好幾年來
,第一次有事情被人給稱讚,不是嗎?而同時也去鞏固本來就該有的經典賽組訓權,
同時也第一次給了這些選手真正的國手該有的待遇,也才有了職棒四球團願意傾巢而
出、全隊上下凝聚向心力的經典賽,再加上Manny來台,帶起的2013年職棒的榮景。
如果沒有這些過程的成果,憑什麼因為你是黃鎮台,你提的改革球團就要買單?沒有
這些實績跟實際的付出,怎樣讓球團願意接受釋權改革、從資方優勢逐步走向勞資平
等?同樣地,當初在改革小組的許多人,如果不是從黃鎮台做的事情去相信他改革的
決心,又怎麼會願意投入、並且相信有機會完成呢?
但這些並不是黃前會長後來才想到要做的,早在他正式接任會長前,跟他第一次在大
安森林公園附近咖啡廳的碰面,他就提到他真的覺得中職的球員很需要人幫助,而他
在正式接任後也是第一個主動去拜訪球員工會,並且在之後的多項改革中,都積極地
了解工會需求、納入考量;其實這邊也要幫球員工會說些話,很多時候許多事情檯面
下球員工會都一直有在出力,但是最後也許是在檯面下就處理好,也許是當事人不希
望事情曝光,導致許多他們的努力並不能拿出來作為一種展示,從這次林英傑事件的
相關報導,我們可以看得出來球員工會其實一路上都有給予協助,直到當事人自己也
吞不下去了才浮上檯面。
回到黃鎮台這邊,並不是說他做的事情都一定不能檢討,也不是說他是神,只是要任
由網路上或媒體上一些不負責任的評論者,說他做到的那些,不管完成或未完成的,
任誰來做都可以,我看不下去,至於那些道聽塗說放話詆毀相關人士名譽的,也請你
們文責自負、好自為之。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4-11-21 12:45:00
所以要抵制阿,抵制才有力量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14-11-21 12:45:00
怕怕 是律師
作者: LaMaAldridge (阿基基)   2014-11-21 12:48:00
等下524 177要來了
作者: cacac (就這樣吧)   2014-11-21 12:48:00
問題一,中職是企業領頭在主導。問題二,企業格局不大。棒協這兩年拿政府錢是8600萬。說真的,球團各投2000萬業餘整塊會拿不下來?問題三,沒有破釜沈舟決心的工會。這三問題,各缺其一,制度問題必難解決。沒制度,一切空談
作者: Minihil ( )   2014-11-21 12:53:00
棒協的實力應該不是錢,而是人
作者: remvsd (~~~)   2014-11-21 12:54:00
改革不容易,推有在做事的會長
作者: wjc223 (小太陽)   2014-11-21 12:58:00
你不就是唬爛和會長很熟的那個之前很多鄉民被你騙好慘
作者: REDBLUEr ( )   2014-11-21 13:00:00
實際和前會長和球員都很熟 有啥好唬爛 XD
作者: wjc223 (小太陽)   2014-11-21 13:02:00
有誰不熟會長,但你是拿雞毛當令箭,做假傳聖旨的行為
作者: REDBLUEr ( )   2014-11-21 13:03:00
就那件事 會長根本沒有所謂另外一位版友講的"企劃"
作者: duo0518 (Kira)   2014-11-21 13:03:00
我曾聽人說 壞人如果做了一件好事大家就稱讚他良心未泯
作者: duo0518 (Kira)   2014-11-21 13:04:00
好人如果做了一件錯事 別人就會嫌棄他裝模作樣其心可議
作者: REDBLUEr ( )   2014-11-21 13:04:00
一個走入觀眾席的概念 早在鄉民看到文章前就在做了
作者: a111111zz (嘿嘿嘿)   2014-11-21 13:05:00
不熟還會去當證婚人XDDDDD
作者: REDBLUEr ( )   2014-11-21 13:05:00
證婚現場看到+1 XD
作者: Lackland (拉克蘭)   2014-11-21 13:08:00
靠 我要剎兩千捏 不要破梗
作者: JYCL   2014-11-21 13:08:00
樓上有人破哏,我都準備好要搶雞排了QQ
作者: wjc223 (小太陽)   2014-11-21 13:09:00
錯就是錯,還在那邊模糊焦點,這不是矯情什麼才是矯情?
作者: Lackland (拉克蘭)   2014-11-21 13:10:00
好了啦 難看 下去領五佰
作者: wjc223 (小太陽)   2014-11-21 13:10:00
不敢面對自己犯的錯,只會在那邊轉移焦點,真佩服你的厚顏我也支持黃鎮台會長的改革,但利用這種大家想改革的心在那邊操弄主導,你覺得很對嗎/
作者: ianchu (:))   2014-11-21 13:13:00
原PO你沒搞清楚 在反鎮人士眼中 與他友好就是錯
作者: wjc223 (小太陽)   2014-11-21 13:13:00
會長被鬥走了,現在看到你這篇文,寫的貌似站在制高點批判只令人覺得噁心
作者: Lackland (拉克蘭)   2014-11-21 13:14:00
樓上是不是記者?
作者: REDBLUEr ( )   2014-11-21 13:14:00
不然要學李文彬站在秀下限的地方批判嗎?
作者: spurs2120 (Fundamental)   2014-11-21 13:14:00
都說「那件事是我的錯」到底誰在跳針
作者: wjc223 (小太陽)   2014-11-21 13:14:00
路人少在那邊亂戴帽子,我從頭到尾都是支持黃會長
作者: epw (Epw)   2014-11-21 13:15:00
操弄主導.......操弄不準備早餐主導發不合身的球衣之類的?
作者: wjc223 (小太陽)   2014-11-21 13:15:00
可惜本來台灣職棒界能更進步,只嘆劣幣逐良幣
作者: epw (Epw)   2014-11-21 13:16:00
好像酸錯了 -.-a sorry
作者: spurs2120 (Fundamental)   2014-11-21 13:17:00
說清楚什麼叫做操弄主導啊
作者: wjc223 (小太陽)   2014-11-21 13:17:00
李那個廢才早該下台了,竟又被中信找回去,挺適合該隊調性~有沒有往來你家的事,你懂我質疑的是那件事不用在那邊模糊焦點,嘻笑玩弄的說要賭,少逗了不想和你文字遊戲,敢不敢再貼那篇一字不改的道歉文?讓大家公評阿
作者: sungastill (桑嘎斯)   2014-11-21 13:24:00
某W不敢賭,還在那跳針,阿不就好棒棒
作者: TD11 (Han)   2014-11-21 13:25:00
問一下 會長最近都在幹嘛阿~
作者: wjc223 (小太陽)   2014-11-21 13:27:00
簡單的說,你在ptt公佈未經會長同意過的事情,如同假傳聖旨也就是擬矯詔,事後的道歉文輕輕帶過,這行為我完全無法認同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4-11-21 13:30:00
反正鎮人也走了,但原po之前說很爽地變會長制怎麼
作者: wjc223 (小太陽)   2014-11-21 13:30:00
我在意的點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4-11-21 13:31:00
X解釋?會長制可以會得這麼卑微嗎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4-11-21 13:33:00
棒協背後不是花錢可以解決的了,各樣的人都有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4-11-21 13:33:00
你沒說過?之前不要跟我戰很兇?貴人多忘事哦
作者: wjc223 (小太陽)   2014-11-21 13:34:00
我質疑的事才剛說過呢,就是閣下擬矯詔之事
作者: frozen0703   2014-11-21 13:35:00
廢蚊 我覺得你在我心中超越州神了
作者: wjc223 (小太陽)   2014-11-21 13:38:00
不用在哪邊玩文字遊戲,很熟? 有熟到代替會長說話?會長沒同意過的事,你能代替會長公佈?你在PTT假冒會長的話,且公佈的事 事後確認,會長根本沒說會長也沒同意你說的話,所以你很熟? 很熟會長怎麼不挺你?
作者: peterlee97 (瑋美絕倫迷)   2014-11-21 13:40:00
請問這能不能檢舉引戰 還是這還是制度內== 兩個傢伙根本在亂的....
作者: wjc223 (小太陽)   2014-11-21 13:41:00
還是你和會長的關係,熟到,你說的話不用經過會長同意?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4-11-21 13:41:00
記得鎮人剛上台時你一直說權力很大,批評我的沒權說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4-11-21 13:42:00
才兩年多前就忘了嗎科科
作者: wjc223 (小太陽)   2014-11-21 13:43:00
不用在那邊扭曲我的文意,用法律恐嚇別人的言論自由
作者: tom7674 (人帥歌好球技佳)   2014-11-21 13:44:00
否定跟熟不熟的關聯性在哪? 223可以說個邏輯嗎
作者: REDBLUEr ( )   2014-11-21 13:45:00
A和B是朋友 有點誤會的傳言講在PTT上 C和鄉民跳出來批
作者: jimmao02 (小毛)   2014-11-21 13:45:00
某人一直再跳針 好難看
作者: REDBLUEr ( )   2014-11-21 13:46:00
評是假傳內容 結果A和B談談後彼此沒事 C也沒什麼繼續拿什麼新梗出來講 鄉民DEF倒是很愛提這件事有沒有裝熟的是DEF還說別人彼此沒事了是裝熟的八卦
作者: peterlee97 (瑋美絕倫迷)   2014-11-21 13:47:00
我想檢舉223跟一樓(他也有在一直罵) 可以揪團嗎?
作者: REDBLUEr ( )   2014-11-21 13:47:00
這些自以為瞭解實情的DEF鄉民跟會長想法很熟嗎? XD
作者: peterlee97 (瑋美絕倫迷)   2014-11-21 13:48:00
一樓上一篇就在跟人筆戰了
作者: formemory (改變成真)   2014-11-21 13:49:00
223好煩喔 = =
作者: wjc223 (小太陽)   2014-11-21 13:49:00
我從來沒質疑你和會長的任何關係,如果因為語意產生誤會我願意向那句話產生的誤解道歉,但你公佈未經會長同意的事是事實當時還造成希望讓職棒更進步的大家熱烈的討論
作者: REDBLUEr ( )   2014-11-21 13:51:00
to 223 我能告訴你 那件事根本對當事人兩個人都沒怎樣
作者: wjc223 (小太陽)   2014-11-21 13:51:00
我也是其一,後來事後確認會長根本沒說過,讓大家空歡喜一場
作者: wjc223 (小太陽)   2014-11-21 13:54:00
我同意收回那句話,但其他質疑的地方,請釋疑,謝謝
作者: REDBLUEr ( )   2014-11-21 13:59:00
最好註明這篇說明是先給會長看過再發的 不然又有人要問
作者: wjc223 (小太陽)   2014-11-21 14:01:00
to RB 原PO和會長的關係,從來不是我關注的地方我關注的是,到底當時會長是否同意過該事項,且授權原PO公佈事實上,會長事先根本不知情
作者: REDBLUEr ( )   2014-11-21 14:03:00
會長都同意原PO這樣解釋了 ...
作者: wjc223 (小太陽)   2014-11-21 14:04:00
是同意解釋,還是同意原PO在PTT公佈的,事先都經過會長同意?原PO可否說明? 你公佈的事,都先經過會長同意且授權公佈嗎?我想知道到底是我搞錯也誤會了,還是原PO才是對的
作者: kmwace (kmw)   2014-11-21 14:07:00
噓 wjc223: 你不就是唬爛和會長很熟的那個 end
作者: wjc223 (小太陽)   2014-11-21 14:08:00
所以事實,會長事先沒同意且授權原PO,原PO逕自公佈會長沒說且同意的事項,在ptt公佈. 對嗎?
作者: rocker1234 (ROCK)   2014-11-21 14:10:00
板主是不用處理嗎
作者: REDBLUEr ( )   2014-11-21 14:10:00
當事人不在意你在意的事 很難懂?
作者: wjc223 (小太陽)   2014-11-21 14:11:00
to RB 會長不在意,但不是會長講的話被公佈在ptt,我在意
作者: rocker1234 (ROCK)   2014-11-21 14:12:00
REB如果蒐集足夠就直接行動吧不用客氣
作者: REDBLUEr ( )   2014-11-21 14:12:00
蒐集什麼? XD
作者: rocker1234 (ROCK)   2014-11-21 14:13:00
這是烏賊戰術台灣選舉很長使用
作者: REDBLUEr ( )   2014-11-21 14:13:00
對啊 常看到耶 請別人提出反證證明當事人不在意的事XD
作者: REDBLUEr ( )   2014-11-21 14:14:00
那是524吧 已經處理了 XD
作者: rocker1234 (ROCK)   2014-11-21 14:14:00
他不可能針對你提出的問題回應的..這樣就沒梗了改革的成員是辛苦的尤其在「言論自由」的現在
作者: gadgets (小玩意兒)   2014-11-21 14:22:00
台灣只會刁難放大檢視會做事的人 會長和原PO就是一例
作者: lionjin (貓)   2014-11-21 14:27:00
推這篇
作者: whj0530 (億載金城武)   2014-11-21 14:28:00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顧錢多離家近)   2014-11-21 14:28:00
台灣現在一大堆只會嘴砲不會手做的 當然無法看出誰是能做事的人
作者: ding0214 (大蘇)   2014-11-21 14:44:00
推文跟內文整個離題了
作者: azym (ddd)   2014-11-21 14:55:00
A大 沒想到你除了在NBA版分析戰術外 連中職都看得到你XDNBA板戰數據大斯 棒球版戰524XD
作者: ding0214 (大蘇)   2014-11-21 15:15:00
最近對球團也越來越無感了......
作者: marc1029 (marc1029)   2014-11-21 15:23:00
用心推~~~又不是A大的問題!不用抱歉!!!!
作者: kenike   2014-11-21 15:35:00
既然W大很賭爛小李子要炮口一致阿
作者: wjc223 (小太陽)   2014-11-21 15:39:00
kenike,你指涉我挺過小李子? 有的話就提出證據囉對了,我在14:08推文的事實,有誤請指教
作者: b54102 (可問江湖頂峰)   2014-11-21 15:42:00
感謝a大,但你騙的我們好慘啊 XD
作者: wjc223 (小太陽)   2014-11-21 15:43:00
無誤的話,我認為原PO質疑質疑反改革者時,也應標準一致謙恭自省,畢竟當時被你騙的人很多
作者: aak (回不去了)   2014-11-21 15:44:00
223好吵哦XD
作者: icelocker (野渡無人舟自橫)   2014-11-21 15:46:00
推A大
作者: wjc223 (小太陽)   2014-11-21 15:49:00
敢改革,敢提出質疑,改挑戰的反動改變現況言論,總是被說吵是很稀鬆平常的事,就像會長當初改革時,一定有人覺得煩又吵什麼都不做,最安靜最輕鬆所以吵到的話,抱歉囉,我只是想要搞清楚事情真相
作者: MLMI (MIMI)   2014-11-21 16:04:00
原來跳針也能當做質疑的一種喔!
作者: iceyang (追)   2014-11-21 16:07:00
223你想知道什麼真相?A大也對之前的錯道歉惹 不懂你到底想吵什麼 你質疑的跟A大這篇要提的有什麼關係?還是你想說因為之前的錯誤 所以這篇的內容就是不可信的?
作者: pusufu (不蘇鬍˙灬˙)   2014-11-21 16:10:00
有夠難看,連幫自己留點面子都不肯
作者: REDBLUEr ( )   2014-11-21 16:16:00
當事人已解決且不在意的事一直問 跟你自己找真相邊批評真的是神邏輯的人才會一直做 到底是受哪種教育得到這種沒證據又邊批評的表達能力?
作者: azym (ddd)   2014-11-21 16:24:00
524後有223
作者: chugliang (嘴炮無敵....)   2014-11-21 16:31:00
223有夠吵...自己太無聊?
作者: homkei (龍魂永不滅)   2014-11-21 16:53:00
某w一直跳針是煩不煩啊
作者: nanaceking (............)   2014-11-21 17:41:00
223滾,沒有建設性的想法一直來亂
作者: peterlee97 (瑋美絕倫迷)   2014-11-21 17:43:00
某人一直被圍剿還洗版 又沒理在那邊一直亂到自己消失了
作者: tyshbird (小庭)   2014-11-21 17:54:00
223實在很無聊耶...
作者: min1119 (你好我是老吳)   2014-11-21 17:58:00
某w跳針跳的真嚴重,原Po當初那件事早以解釋道歉過了。他的確是認識黃校長,也是改革小組的一員就不能就這篇的內容討論嗎?跳針跳夠沒
作者: Sizemore24 (newborn in Tampa)   2014-11-21 19:13:00
時間請浪費在美好的事物上。
作者: g0428168 (影武人)   2014-11-21 19:42:00
某人就只會因人廢言 不會就事論事 不知道一直在跳針啥
作者: tonypfc (冬尼君)   2014-11-21 21:38:00
524被打臉 223被喀擦
作者: wjc223 (小太陽)   2014-11-21 22:10:00
親友團力挺,我根本不在乎,事實上就是做錯就是錯自許為改革派又近核心的話,更不該做這種事情,道歉輕輕帶過那有什麼資格發這種批評反改革保守派的文? 嚴律人,寬待己?雙重標準的改革派,無法認同
作者: ganbaru (加油)   2014-11-21 22:17:00
樓上那段話我看不出邏輯阿,真的
作者: Reptiler (Chameleon)   2014-11-21 22:19:00
223是姐姐的粉絲嗎?
作者: hamm (牛蒡男)   2014-11-21 22:37:00
都是223一個人在發言,你那麼多意見不會發表文章
作者: iceyang (追)   2014-11-21 23:08:00
終於說出口了 吵那麼久 就是想用之前的錯來說本文作廢
作者: REDBLUEr ( )   2014-11-21 23:27:00
to wjc223 你直接問min1119當事人之一吧
作者: min1119 (你好我是老吳)   2014-11-21 23:39:00
當初A大的道歉文 現在已經找不到了但是如果你想看 我信箱還有當初他寄給我的備分文中A大已清楚交代過事情的始末,也道歉了當初所提出的事情,的確也有這回事。只是後來與黃校長討論過後,覺得不可行因此才沒執行照223您所言,他應該如何道歉才不是輕輕帶過???如果我是您所謂的親友團,那當初我就不會爆出那件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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