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當年趙守博 延任1年被糾正

作者: artisi (請輸入使用者代號)   2014-11-02 14:47:08
記者素質真是xd
我記得憲法規定
只有監察院有糾正權?
何時內政部也有糾正權?
※ 引述《orz33333 (錢(即貨幣)只是數字!!!!!)》之銘言:
: http://udn.com/NEWS/SPORTS/SPO5/9038729.shtml
: 兩年多前,中職則因前會長趙守博任期過久,遭內政部發函指正,現在則出現會長沒人接
: 手的狀況,恐又要被相關單位盯上。
: 趙守博在2006年出任中職會長,到2012年卸任,是中職史上待最久的會長,但也因任期屆
: 滿未改選,違反相關規定。
: 原本趙守博的任期在2011年9月屆滿,但當時找不到適合人選接替,一再延任,直到2012
: 年11月才被發現已逾期違規。
: 當時內政部社會司表示,趙守博的任期逾期將近1年,中職也沒有提出延期改選的要求,
: 必須儘速召開會員大會,改選會長及重要幹部,否則將依規定加以處分。
: 依人民團體選舉罷免法規定,人民團體理、監事應於任期屆滿前1個月內辦理改選,如確
: 有困難,得申請延長,但以不超過3個月為限。
: 趙守博當年也很為難,但因中職未向內政部提出「延期」申請,常務理事會也沒有改選、
: 推舉新會長,「我只能請他們趕快作業。」
: 之後中職才召開臨時常務理事會議,並加快腳步尋求黃鎮台同意接任會長,再召開會員大
: 會改選,完成法律規定的相關程序。
作者: REDBLUEr ( )   2014-11-02 14:48:00
哪裡講是糾正權?
作者: Crazyfire (南傳版寂天)   2014-11-02 14:49:00
管他什麼院什麼部 就直接給他回謝謝指教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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