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再見安打

作者: simon0131 (simon)   2014-08-14 17:11:58
※ 引述《x3139 (低能麥斯)》之銘言:
: 在打出再見安打後
: 守備方常有放棄守備的情形
: 如果這時打者沒放棄跑壘
: 可否一路推進
: 甚至跑成場內全壘打?
: 扣除潛規則
: 行嗎?
不到兩出局 打出再見安打
跑者太興奮 沒有踩本壘板就在振臂慶祝
打者此時瘋狂繞壘
捕手見狀急忙叫人傳球
趁跑者還沒回休息室前把跑者tag出局
跑者出局之後
打者通過三壘 回到本壘得分
此時打者應該會記場內全壘打吧?
作者: jimmao02 (小毛)   2014-08-14 17:20:00
發文探討這種不可能發生的事情幹嘛?
作者: zgoi (zgoi)   2014-08-14 17:22:00
下去玩MVP2005
作者: simon0131 (simon)   2014-08-14 17:29:00
忘記踩壘的情形偶而還是會發生吧
作者: pandanono (無尾貓熊)   2014-08-14 17:34:00
離開3呎線不是自動出局?還要TAG做什麼?
作者: rnoboo (柯珂珂)   2014-08-14 17:45:00
h+fc
作者: NTJL ( )   2014-08-14 17:51:00
漏踩壘包不是用離開三呎線判吧 應該是守方要促請裁決但本篇文章的狀況很難發生....再見分回來的時候 主審會盯著加上己方下一棒打者也會提醒吧而且正常情況再見分回來會馬上被隊友包圍 你要殺進重圍TAG!?再來就算真的漏踩~也是先抓死打者 再促請裁決就好
作者: WEITENG (我想我知道了)   2014-08-15 10:54:00
按照你說故事的順序跟邏輯 漏踩本壘的跑者會記"AP2"擊跑員因為守備員去找前位跑壘員了頂多記三壘安打 接著畫一個小箭頭 寫"FC2"或"(前一棒次)"促請裁決前 野手tag→FC 促請裁決 裁判判出局→AP"(前一棒次)"表示與括號裡棒次最後發生的是同一連續P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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