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陳致遠.張誌家.蔡豐安 打假球繳罰金免關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4-08-13 18:36:00
中華職棒史上涉案球員人數最多的假球案,台灣高等法院上午二審宣判,涉案球員及組頭
獲判刑度均大減,其中,前兄弟象隊「黃金戰士」陳致遠由2年6月改判6月徒刑、前La
New熊隊投手張誌家由2年2月改為4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確定。也就是分別只須繳十餘萬
元罰金,都不用關了。
[中職遺憾:無法嚇阻不肖球員傷害職棒]
假球案刑度大減,中職副秘書長王惠民對此判決表示遺憾,擔心無法嚇阻不肖的球員再度
傷害職棒。
高院合議庭判決刑度減輕的主因是,陳致遠、張誌家各有一場一審被判刑的賽事,高院認
定與假球案無關;此外,陳致遠、張誌家涉犯的打假球案,犯行在刑法95年廢除連續犯之
前,因此只能論處一罪,刑度因而較一審減輕。
至於前兄弟象隊一壘手蔡豐安也獲改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確定;具球員背景的被告中
,前中信鯨球員曾漢州,因參與組頭集團的聯繫,一審雖被判刑4年徒刑,二審也獲輕判
,其中,不得易科罰金部分,被判1年徒刑,得易科罰金部分,被判1年10月徒刑。
詐欺罪屬於二審定讞案件,上午經高院判決後全案就此定讞。其中,陳致遠涉犯的假球行
為在95年7月以前,獲准以900元折算一日,陳致遠只要繳納16萬2000元的罰金,即可結束
官司;張誌家涉犯的打假球行為在後,罰金被宣告以1000元折算一日,因此張誌家只要繳
納12萬元後,就算執行完畢。
[組頭雨刷判3年8月 吳健保判3年2個月]
而在本案中的3大假球集團,綽號雨刷的蔡政宜,一審原被判3年10月徒刑,刑度獲得酌減
,改判3年8月徒刑,台南縣議會前議長吳健保一審原被判7年重刑,但二審認為吳在二審
辯論終結前已坦承犯行,加上同涉連續犯只能論處一罪,改判他3年2月徒刑,另被判處2
年3月部分,得易科罰金;假球集團之一的余則彬,因已過世獲判公訴不受理。
新北地檢署是於98年10月26日,在中華職棒第20年總冠軍戰賽後的隔天發動搜索約談,查
出假球集團首腦「雨刷」蔡政宜、組頭余則彬,以及吳健保,與象隊前投手莊侑霖等人,
從95年起,以金錢收買、性招待等方式,拉攏或暴力恐嚇,操控球員配合打放水球,藉此
在地下賭盤牟取鉅額暴利。
在檢方的偵辦行動中,涉案球員以象隊、熊隊與前中信鯨隊為主,涉案球員人數是中華職
棒5次被檢調偵辦的假球案中,人數最多的1次,由於象隊中有多達26人涉案,又被稱為「
黑象」事件。
經檢方調查後,共起訴24名涉犯詐欺取財與賭博罪嫌的球員及組頭,其中,連旅美大聯盟
好手曹錦輝,因受不了組頭色誘而沈淪,雖未被起訴,但也黯然離開國內棒壇。
http://udn.com/NEWS/SPORTS/SPOS9/8868467.shtml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吳意政/台北報導】 2014.08.13 05:52 pm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8-13 18:38:00
應該要恢復明朝對付貪官的剝皮法.....................
作者: i9100 (i9100)   2014-08-13 18:41:00
徒刑6月以下可易科罰金....
作者: Aaron1107 (夢想起飛中)   2014-08-13 18:43:00
我無言了
作者: SweetChildOM (Sweet Child O' Mine)   2014-08-13 18:44:00
打假球不用被關只要繳罰金??
作者: tecnniv (想,不想)   2014-08-13 18:44:00
人渣竟然輕判
作者: daniel1344 (人生百態)   2014-08-13 18:46:00
正常 運動條例通過之前本來刑則就很輕
作者: d9637568 (小さいけれど確かな幸せ)   2014-08-13 18:46:00
結束了
作者: mblz   2014-08-13 18:48:00
爛司法!
作者: Mraofrot   2014-08-13 18:48:00
沒辦法 新法怎麼改還是只能用舊法判
作者: q123527135 (我不是身分證字號)   2014-08-13 18:49:00
沒救了
作者: smatt612ro (蘇麥特)   2014-08-13 18:52:00
吳健保應該關到死
作者: sleeeve (赴美留學的日子...)   2014-08-13 18:53:00
減輕好多喔 還易科一點點的罰金
作者: Amilous ( )   2014-08-13 18:55:00
他們可能辦了黨證吧
作者: max52001   2014-08-13 18:56:00
無建保不是假中風 被識破了嗎 XD 看來失智比較高明
作者: best2008 (靜香愛洗澡)   2014-08-13 19:02:00
打架球 只要罰錢 = = 棍...
作者: IknowwhoUR (HAHAHA)   2014-08-13 19:03:00
才繳十幾萬罰金 對他們來說根本是零頭
作者: ma19987 (小九)   2014-08-13 19:04:00
雨刷竟然也有易科罰金
作者: viceversa56 (姊超猛)   2014-08-13 19:37:00
對球員來說只是半個月1個薪水罰款,假球不打嗎?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4-08-13 19:40:00
假球本來就不是重罪啊
作者: k800425 (隨便不知道)   2014-08-13 19:42:00
這樣的宣判會害了台灣棒球
作者: GOPOL (盡心盡力莫忘初衷)   2014-08-13 19:51:00
結論: 打假球球是對的^^ 賺飽飽 易科罰金就好了啊
作者: raytheon694 (Hiccup)   2014-08-13 20:51:00
法官沒證據 只有口頭證詞 那要誣賴彭23打假球也有可能 陳50也有可能是被陷害的 只是拿不出陷害證據
作者: kuaiphoto (.)   2014-08-13 21:32:00
黑人輕判,垃圾法官!!!
作者: fnb10803   2014-08-13 23:14:00
判成這樣 怪不得會這麼囂張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8-14 12:19:00
人渣竟然輕判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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