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比較米哥球員陣中的薪資水準跟過去旅外球員回台的薪資比較
確實給這個薪資是偏高無誤
胡金龍 有上過MLB 薪資 第一年38萬 第二年45萬(限出場條件)
陳鏞基 沒上過MLB 長期3A 第一年30萬 第二年32萬 第三年34萬 加上激勵獎金每年100萬
高國輝 沒上過MLB 長期2A 第一年20萬 第二年22萬 第三年25萬 加上激勵獎金200萬
陳俊秀 沒上過MLB 短暫3A 第一年38萬(含本球季) 第二年40萬 第三年42萬 無激勵獎金
當初 胡金龍 跟 陳鏞基可考量其有特殊守位 SS 3B 這種又有棒子 價格高很正常
如果陳俊秀能蹲C 米哥開這種價位的合約 合理性就會高很多 (C守位的珍貴性)
但陳俊秀定位就是1B or OF 所以當初有人認為第一年26萬起跳也不能說不合理
所以一向精打計算的太子,為什麼要開這種OP合約給陳俊秀呢
其實就是一種宣示意義居多 這下子陳俊秀價位開成這樣 統一要怎麼開簽約金
所以陳韻文一定也要是OP合約 還沒簽定的江忠城也一定要是OP合約
如果不是兄弟前面跟林王啟瑋的合約談得快,否則簽約金絕對也是會被灌進OP
當然太子的角度是要透過給OP合約讓大家知道LM願意花大錢投資球員
但其實這個舉動對目前轉播權利金大幅縮水的四個球團來說 是一種麻煩就是了
不過我覺得太子大概是有覺得能從陳俊秀身上拿回的商業利益吧 @@ 畢竟太子是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