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專欄] 綁架中職 為所欲為 霸權領導犯眾怒 黃自

作者: lomogenie (genie)   2014-07-26 11:34:20
我想請問版友,遇到這種文章有辦法投訴嗎?
比方說:
打電話去中國時報;或是,跟NCC申訴。
情況很多版友都比我清楚,
我想,不論你覺不覺得黃會長該為這次MPS事件下台,
這個記者的寫法非常過份,近乎毀謗、黑函。
黃會長,信裡沒有說不走,也說會把轉播合約完成,不會留下爛攤子。
這個報導幾乎是對當事人的污辱。
如果我是黃會長,我會提告,管他告不告的成,言論自由不是這樣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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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寫了,懶得打字的版友可以複製貼上,或是,修改後再寄出。
不過我比較建議:
至少修改一下,或用自己的話寫,才不會被認為是同一人所寫的垃圾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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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客服網址 http://ppt.cc/z68Q
主旨:陳志祥記者的報導毫無新聞倫理
http://news.chinatimes.com/sports/11051208/112014072600280.html
貴報記者陳志祥的報導「綁架中職 為所欲為 霸權領導犯眾怒 黃自絕生路」,內容近乎
對當事人的污辱。
黃鎮台會長這幾年所做如何,可受公評。
昨晚,他發出請辭信,
申明為這次轉播事件負責下台;但離職前,會把轉播合約完成,不會留下爛攤子。
陳姓記者的報導,根本沒有讀,或者刻意忽視辭職信內容,暗示甚至挑明黃會長,只是要
離職走人,刻意留下爛攤子。
刊出這種未經查證的報導,是貴報編輯機制的嚴重疏失。公眾人物的話語,
要不要相信讀者可以自行判斷。但,貴報主編如果參照閱讀同時間的其他媒體
(聯合、自由、蘋果),或是網路上目前最大的棒球論壇(PTT),很容易發現,
關於此次事件有極大比例的不同觀點,
陳姓記者的報導,把話給寫死了,完全沒有討論到不可忽視的另一大群聲音。
作為特稿,好的報導應該有勇氣,面對另一種聲音,抽絲剝繭,一一辯正。
作為報導,就算無能力抽絲剝繭,也應該充分報導兩方立場和觀點,
更何況,在此次事件裡,絕大多數的聲音和陳姓記者的判斷完全相反。
很遺憾,陳姓記者的這篇文字,不及報導文字的素質。頂多是「個人意見」的讀者投書。
實在不適合放在報導欄位。
貴報體育版主編,請扣緊神經,管控日後的報導品質。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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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sunbank (玉山)》之銘言:
: 綁架中職 為所欲為 霸權領導犯眾怒 黃自絕生路
: 中國時報 【陳志祥/特稿】
: 當中職遇上重大事件且發展至極致時,就是會長黃鎮台辭職、再由球團進行慰留!
: 去年亞職大賽的打假球事件如此、今年轉播權解約風波也正在複製過程,黃鎮台真
: 要走嗎?還是又在放風聲?
: 黃會長昨拋出辭職聲明,聲明內容與MPS解約說明有點相似,MPS說:「一再竭盡所
: 能地維繫和中華職棒大聯盟的商業合作夥伴關係,當所有解決問題之方法用盡,只
: 得選擇終止合約。」
: 黃會長在聲明信中表示:「當你長期陷在無法發展出過程的結果裡,而你也看不出
: ,當下的環境容許你做出任何的發展。總要做個決定 。」
: MPS是國際知名公司,與全世界重要賽事、聯盟合作無間,卻栽在小小的中職聯盟
: ,MPS選擇以極端方式拂袖而去,想必被中職玩弄到難以忍受;而黃會長此刻選擇
: 離開中職,主因是自己把路都走絕了。
: 有球團多次指責黃剛愎自用,上從體育署、下至聯盟職員,棒球界哪個不對黃感冒
: ?連有票務關係的外包廠商小職員都搖頭,因為連地方政府都可得罪。
: 長期以來,中職會長掛名的多、勇於任事的少,而黃鎮台是有史以來最「霸權」的
: 會長,俗語說:「過與不及都不好」,黃鎮台靠著一批外圍的民間友人獻策,大肆
: 衝撞中職體制,結果適得其反。
: 球團最詬病黃會長將中職聯盟視為「禁臠」,毫無節制擴權,而且涉外處事全無章
: 法,使得與之接觸的單位無所適從,球團原以為黃會長能幫中職開創新局、後來卻
: 難以忍受黃將中職當成個人的表演舞台。
: 黃鎮台選擇與MPS一樣的模式,發函走人,而球團訝異之餘,是否又要重演去年的
: 慰留戲碼?會長走與不走?球團留與不留?一切都讓人覺得很「做作」,會長真的
: 要走,就堅決一點並把遺毒都帶走,爛攤子就由暫代職務的球團老闆收拾吧!
: http://news.chinatimes.com/sports/11051208/112014072600280.html
作者: imyaoyu (@~咬魚~@)   2014-07-26 11:35:00
支持投訴
作者: omanorboyo (omanorboyo)   2014-07-26 11:35:00
不只陳志祥 感覺很多記者掰故事都一樣好好的
作者: a0241200 (藍色狂想)   2014-07-26 11:36:00
你認為投訴汪中跟NCC會有用嗎? 那汪中就不會這麼惡霸了
作者: laihom0808 (laihom0808)   2014-07-26 11:37:00
亞職的不實報導就該道歉了,還是過的好好的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4-07-26 11:38:00
NCC管不到平面媒體喔.
作者: Adven (電風扇)   2014-07-26 11:39:00
陳志祥:謝謝指教 中囯時報:媒體自由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4-07-26 11:40:00
拒買中時從你我開始
作者: austincold (死神鐮刀)   2014-07-26 11:40:00
遙想當年某吳造謠力矩的新聞.........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4-07-26 11:41:00
icant吳一樣活得很好,世足賽大小比賽還跑出來.
作者: ganbaru (加油)   2014-07-26 11:43:00
他其實很小心地避免違反法律,比較過激的言論都是引自"某球團"或是"球迷",也就是會將自己的言論包裝成別人的有注意看他的文章的話,會發現他其實很注意不要被抓到把柄就像這一篇,罵人都是球團罵的,他只是報導而已....至於球團有沒有講這句話,他又沒有說是哪個球團,要求證得要去向每個球團求證,而且就算四球團都說沒說過,那也不能怎麼樣....因為報紙上出現受訪者沒說過的話根本每天都在發生XDDD如果因為這樣要究責的話記者早就塞滿牢房
作者: lmf770410 (凱文)   2014-07-26 12:00:00
別買任何有關旺中的東西最務實
作者: dotZu (良牙)   2014-07-26 12:07:00
投訴就不必了 電視 NCC 會管 報紙不太會管他的反制的唯一方法可能就是多傳播真實的情況 比如自己寫文章
作者: stonemonkey (Black Dream)   2014-07-26 12:26:00
我覺得你請殺手處理可能會快一點
作者: BinLaden (我掛了...別太想我)   2014-07-26 12:28:00
已寄
作者: bryan99919 (圈圈再插插)   2014-07-26 12:53:00
就有腦X一直貼他的文章阿
作者: levey (levey)   2014-07-26 12:54:00
已投訴
作者: luway123 (willy)   2014-07-26 13:24:00
版主刪他文啦
作者: taidy (我家有個好動寶寶..^^)   2014-07-26 15:40:00
寫得很好阿..加入個人情緒喜好的新聞,根本就不能算是新聞根本把媒體平台當個人部落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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