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展元:為保電視台權益,MLB.TV當地是被封鎖

作者: jfy (天之子)   2014-07-03 22:17:29
一些想法供參考,並分點說明。
一、系統業者開的價格太羞辱人:
貴公司高層說系統業者開的價格太羞辱人,但這也是因為 貴公司與系統業者,
對於 貴公司頻道之價值(Value)認知有差距所造成的,
舉個平常買東西的例子,有個東西賣家覺得有100元的價值,
而以100元左右的價格(Price)在銷售,但多數買家認為這商品只有不到5元的價值,
所以最多只肯開到5元左右,對賣家而言,這價格羞不羞辱人?
但對買家而言,這價格合不合理,且 貴公司轉播中職後,
所增加的價值其實可以以您的前東家要被砍價的價格來看,
先前版上有版友轉貼您前東家要被系統業者砍價的新聞,
不知道您有沒有看到您前東家要被砍多少?該篇新聞是寫每戶權利金砍2元,
假設該篇報導內容正確的話,這說明了什麼?
中職的價值在系統業者的眼中不到2元,為何我說不到2元,
因為系統業者不太可能在認為應該殺超過2元下只殺2元,
故很可能是認為應該降1元多,就直接喊說要殺2元,
所以對系統業者而言,轉播中職的頻道若是想要上架,
系統業者願意支付的每戶權利金就不會超過2元,只要超過2元,
系統業者就不會接受,因為系統業者認為中職沒有超過2元的價值,
而這時就要看 貴公司想開的價格,印象中有版友說 貴公司開價是每戶30元的樣子,
假設這30元是正確的,對於 貴公司高層而言,系統業者開出最多2元,
甚至一堆要求免費的,是不是很羞辱人?但 貴公司如果真的想要賣的高一點,
應該是要去思考如何提昇系統業者對於 貴公司頻道的價值認知,
才有可能讓 貴公司的頻道賣價提高,否則以現況來看,
貴公司與系統業者就像兩條平行線,對於 貴公司頻道價值沒有任何交集;
且在5月26號 貴公司與中職聯盟簽訂MOU前的新聞中某條內容,
其實對於 貴公司要上有線系統是不利的資訊,
那就是 貴公司明年只轉播120場,這條新聞讓系統業者知道,
貴公司明年不會是中職的獨家轉播商,所以假設中職在系統業者眼中的價值不變,
每戶權利金2元仍是獨家轉播中職的上限,當 貴公司不是獨家時,
那麼 貴公司可能能拿到1元就算好的了。
二、網路與電視轉播的共存共榮:
以目前的時代來講,網路轉播真的是一個蠻重要的趨勢,
但是不可避免的,網路轉播一定會對電視轉播的收視率產生衝擊,
特別是在像台灣這麼小的島上,但我想對於 貴公司而言,
真正重要的環節應該是在於CPBL TV使用 貴公司的訊號源,
該不該支付使用費給 貴公司,以MLB TV或是日職的洋聯TV、日本NicoNico來講好了,
他們也都是使用電視轉播業者的訊號源,但是我不知道他們有沒有付錢給電視轉播業者,
這反倒是 貴公司比較需要認真去調查、了解的,
假設MLB TV、洋聯TV、日本NicoNico都有支付使用費(不論多寡)給電視轉播業者,
但CPBL TV卻沒有支付任何使用費,這樣是否合理?
另外一點, 貴公司是否也該思考如何在 貴公司頻道與CPBL TV都是一樣的訊號下,
促使消費者願意去訂購MOD觀看 貴公司頻道,而不是只想要看CPBL TV;
至於網路轉播該不該封鎖比賽球場所在地與臨近地區的IP,
這也是 貴公司該去與中職或MP&S談判的。
三、其他對於 貴公司比較不公平的事情:
這次 貴公司高層出來鬧一下,反而讓大家知道不少事情,
但有一點我一直覺得有點奇怪,那就是為什麼ELTA不用付製播費?
我不知道去年ELTA有沒有付製播費給緯來,但是基於使用者付費的原則下,
同樣都是使用民視拍攝的訊號,為什麼ELTA今年不必支付製播費?
假如是 貴公司單獨轉播的賽事下,那麼由 貴公司支付全部的製播費是非常合理的,
但如果是 貴公司與ELTA共同轉播的賽事,為何要由 貴公司支付全部的製播費?
貴公司沒人覺得不合理嗎?雖然ELTA的合約是中職聯盟在與MP&S簽約前就談好的,
但同樣使用同一個拍攝業者的訊號,為何一邊要付錢,另一邊不用付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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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一些想法供參考。
作者: uplove (uplove)   2014-07-03 22:33:00
一個直接跟中職買 一個是潘仔跟mps買
作者: ding0214 (大蘇)   2014-07-03 22:39:00
他們公司的問題不會回應吧
作者: hayato24 (風見大魔王)   2014-07-03 22:45:00
所以製播費到底是伯斯付?還是MP付給民視?
作者: uplove (uplove)   2014-07-03 22:47:00
張三說他就一直擺路邊攤 李四除了路邊攤又想駐美食街不能因為自己駐不進美食街就怪人平攤材料費
作者: jfy (天之子)   2014-07-03 22:49:00
擺路邊攤也是該付自己店面的原料費的。就算李四有簽到能去談美食街的權利,也不代表張三的路邊攤原料
作者: uplove (uplove)   2014-07-03 22:52:00
自己也是路邊攤起家的想靠阿宗打進美食街 怨不了人
作者: jfy (天之子)   2014-07-03 22:52:00
費該由李四來付,李四能不能進美食街是李四的事,但李四要付張三路邊攤的原料費,這真的合理嗎?
作者: uplove (uplove)   2014-07-03 22:54:00
覺得不合理的當初就該談 不是進不了美食街後在抱屈
作者: jfy (天之子)   2014-07-03 22:56:00
所以我也是好奇為何李四都沒注意到這個,反而在進不了美食街後跑出來抱怨一些不太相關的,真正有關係的反而都沒談XD。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4-07-03 23:08:00
印象中以前ELTA除了給中職球團權利金之外,有另外給緯來錢是不是製播費就不清楚了,今年變MP代理後相關權利義務有沒改變成什麼形式就不知道了,不過同up,如果是對這方面有疑慮是不是當初要轉播就該弄清楚
作者: anckyX (夜之翼)   2014-07-03 23:17:00
愛爾達以前都是直接跟緯來買沒有給中職權利金緯來以前是買下所有製播含有線無線、iptv的所有權利之後緯來要怎麼賣中職基本上無法干涉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7-03 23:24:00
契約是具相對性的,博斯沒辦法拿自己的合約要求愛爾達付製播費,那份約是聯盟跟愛爾達的約定,但博斯可以拿愛爾達不用付製播費這點來拒絕MP把制播費推給博斯負擔,但他們卻沒有做。把時間拉回開季前,沒人轉播急得應該是MP,照理博斯可以利用
作者: nra7346 (暴徒滾蛋!滾蛋!)   2014-07-03 23:28:00
一碼歸一碼吧~不同的合約內容會有不同的條件也沒甚麼奇怪~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7-03 23:29:00
這點多拉一點利多在自己身上,但這約簽的幾乎都是對MP有利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4-07-03 23:31:00
#1FFHyX32 (MOD) 找到舊文了,ELTA除了給中職權利金之外也另外有給緯來錢,什麼名義我就不清楚了
作者: jfy (天之子)   2014-07-03 23:35:00
嗯,如TBBT所說,不知道為什麼應該是MP&S比較急,但博斯卻簽了個對自己比較不利的合約。
作者: dunntw   2014-07-03 23:36:00
作者: b2209187   2014-07-04 01:00:00
我不認為博斯敢開每戶30,連緯來都沒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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