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ttokang (貓貓的大玩偶)
2014-05-16 11:58:46原文恕刪,下面是棒球協會的公告
http://www.ctba.org.tw/news_detail.php?cate=news&type=11&id=4421
「懲處即與學生棒球運動聯盟一致為:即日起,台北市明道國小-球隊禁賽2年、總教練
禁賽2年;桃園縣中平國小-球隊禁賽1年、總教練禁賽1年;高雄市中正國小-球隊禁
賽1年、總教練禁賽1年。」
謝國城盃的競賽規程:http://goo.gl/22mxee
球員資格:須符合參加教育部「102學年度棒球運動聯賽」之規定
102學年度棒球運動聯賽的規定:
http://gameapply.ctsbf.edu.tw/goods-view.html?id=6
球隊如有不符合報名資格或比賽相關規定之教練、球員出賽時,經發現或檢舉屬實者
則取消該球隊所獲之成績(名次),並追繳回所領之補助及獎勵,且禁止參加聯賽
二學年。
作者:
Allen524 (Allen)
2014-05-16 12:01:00應該要做弊的教練和選手全部終生禁賽.無辜被連累的其他小球員不罰.這樣看誰以後還敢做弊
作者:
Allen524 (Allen)
2014-05-16 12:03:00禁賽一年或禁賽二年.對那些教練來說根本不痛不癢
陳獻榮就少棒被禁賽跑去南英,現在要當CT隊總教練惹
作者:
boy71233 (連長------------中士 >>)
2014-05-16 12:10:00應該罰犯法的人和教練 不應全隊禁賽 不過學生棒球有規定
作者:
boy71233 (連長------------中士 >>)
2014-05-16 12:11:00所以輔導轉學才是對孩子比較好的辦法 而不是重賽
作者:
boy71233 (連長------------中士 >>)
2014-05-16 12:12:00一不干預學生技能發展 二不違背學生棒球教育本意
你考試只前3名有錄取資格 考試方式是淘汰制 結果前3都用
作弊取巧但被抓 你沒名次的你覺得需不需要重考?第一場就被作弊第一名球隊幹掉的最倒楣
作者:
YMSH205 (^^)
2014-05-16 12:27:00連坐罰的部份真的可以再思考一下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4-05-16 12:32:00不知情的球員本來就是無辜的
得冠軍也是大家一起 比賽失誤的也不會把你踢出去不算
明顯問題出在教練跟學校 窮追猛打主辦單位幹嘛雖然主辦單位也有錯 但是報名單的人才是罪魁禍首阿
敢違規就要有付出代價的準備阿 當其他乾淨打球的隊伍
作者:
sunnny (sun)
2014-05-16 15:57:00其他球員輔導轉學後可出賽。我覺得教練也該有記點制之類的,累犯或情節嚴重取消教練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