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odojeda (jodojeda)
2014-01-07 13:52:07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7/8409056.shtml
褚志遠被控暴力討債 高雄地院不起訴
【聯合晚報╱記者吳意政╱即時報導】
2014.01.07 01:24 pm
對於法院還他清白,前時報鷹球星綽號「老美」的褚志遠看得很淡,「傷害都已經造成了
,反正現在的媒體就是如此,都很嗜血。」
大約一年前已經遠離球界的褚志遠再次成為媒體焦點,原因非常負面,褚志遠被控涉嫌放
高利貸並暴力討債,「甩耳光事件」不斷地被各新聞台重複播送,各媒體的標題均十分聳
動,褚志遠「竟成為暴力討債集團的首腦。」
事隔近一年,高雄地方法院檢察官在上個月20日以不起訴偵結,還褚志遠清白,由於褚志
遠都在台中工作,這兩天返回高雄住家才看到法院寄來的不起訴處分書。
不過褚志遠收到處分書後十分淡定,沒有太特別,甚至連一絲欣喜的感覺都沒有,「之前
就大概知道會不起訴了,我才是受害人,但傷害已經造成,媒體一面倒已判定我是惡人。
」
【2014/01/07 聯合晚報】
全文網址: 褚志遠被控暴力討債 高雄地院不起訴 | 運動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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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y135tw (monkeytw)
2013-01-07 13:52:00老美還在我的回憶裡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01-07 13:54:00被貼上標籤真可憐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4-01-07 13:57:00
檢察官可以代替法院 法院可以不起訴 真厲害
作者: kojo1234 (kojo) 2014-01-07 13:58:00
台灣媒體悲劇
作者:
poplc 2014-01-07 13:58:00無罪有兩種 其中一種是證據不足~~~他不知道是哪種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4-01-07 13:59:00
他什麼也不是 因為根本沒有起訴 何來有罪無罪
作者:
ottokang (貓貓的大玩偶)
2014-01-07 14:02:00連證據都沒有要起訴啥,4樓的法學素養……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4-01-07 14:05:00
我想8樓看不懂我的意思...
作者: karamazor 2014-01-07 14:09:00
一般人真的也都分不清法院跟檢察署的差別
作者:
inkf (人一è—就腦殘 äººä¸€ç¶ å°±GG)
2014-01-07 14:12:00不起訴 緩起訴 起訴 一審定罪 傻傻分不清楚
作者:
pounil (IOU)
2014-01-07 14:16:00懷念黑鷹
作者:
xyz4594 (ㄈ仔集團小頭目)
2014-01-07 14:18:00他以前就打過克力士了阿
作者:
Runna (團子翔翔)
2014-01-07 14:18:00就檢察官就是要緊抱著法院 自己不分好 叫人怎麼懂
作者:
Runna (團子翔翔)
2014-01-07 14:19:00去goo"檢察署"這三個字就知道為什麼一般人/記者分不清
作者: werther945 2014-01-07 14:25:00
不起訴處分本來就是檢察官的職權
作者:
metsuan (魯肉飯)
2014-01-07 15:19:00靠北 上個月才遇到他
作者:
metsuan (魯肉飯)
2014-01-07 15:20:00別人跟我講他打過職棒 回去估狗才知道…
作者:
buehrle (ç„¡é™æœŸæ”¯æŒå°ç£ç¨ç«‹ã€‚)
2014-01-07 15:20:00淡他老目
作者:
BDG (畢帝姬)
2014-01-07 15:20:00看來體育記者不懂 全銜"oo法院檢察署"實際是屬於法務部轄下
作者:
Wi11iam (愛棒球的心不會變)
2014-01-07 15:29:00只是去關心一下,剛好手上拿了把刀走路不小心踢翻桌子?
作者: rock0525 2014-01-07 15:39:00
壞事報頭條..沒事小版面....
作者:
dawnny (dawn)
2014-01-07 16:29:00就跟一堆人搞不清楚高雄地院的正門在哪一樣~~
作者:
NICLEO (逆雷)
2014-01-07 16:53:00檢察署是配置在法院下 但是歸法務部管的...
作者:
plok1 (秋水)
2014-01-07 17:43:006F 正解。不過畢竟我們不是當事人,很難了解事情真相
作者: strait0121 (史崔特) 2014-01-07 23:56:00
檢察署與法院各自獨立 互不隸屬 法治教育真失敗
作者: allbear 2014-01-08 23:30:00
檢察署=行政院 法院=司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