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旅外優秀球員從一開始就錯了

作者: Chipperjones (躲螺螺)   2013-11-23 00:05:44
我覺得這其實就是"逆指名"
如果球隊看到某球員, 非選不可
就可以動用逆指名這項權利
兩個球隊同時對同一名球員逆指名的話, 就抽籤決定
然後動用了之後就像這次獅隊一樣
前三輪不能選
其實會長這次建立的制度就是這樣吧
只是莫名要對這個球員加一個"定義", 就吵翻天了
反正不管是誰
只要球隊極想要他, 不想賭選秀順位選不選得到
就可以這麼做
而不是說符合什麼定義的球員才能被逆指名
作者: Chipperjones (躲螺螺)   2013-11-23 00:06:00
一點淺見, 不知道有沒有人已經講過這樣的想法
作者: swingman (勇敢gogo)   2013-11-23 00:09:00
沒錯,在需要花前三輪選秀的狀況下,根本不用定義
作者: swingman (勇敢gogo)   2013-11-23 00:14:00
就讓球團推薦,有推薦的球團才有資格談加盟
作者: swingman (勇敢gogo)   2013-11-23 00:15:00
黃會長當初大概太急著讓郭泓志回國了
作者: Tobbin   2013-11-23 00:17:00
Good Idea !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3-11-23 01:24:00
逆指名就是最好的辦法沒錯 板上還在那邊反對...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3-11-23 01:25:00
說什麼日職都不用了 情況差這麼多(業餘VS職業)
作者: airai   2013-11-23 06:25:00
規則可以邊走邊修,沒有完美的法規。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