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許銘傑FB

作者: misson (綠色九層)   2013-11-19 14:41:32
※ 引述《ganbaru (加油)》之銘言:
: 現在看起來那個特案的影響真的很不好阿.....
: 以特案的精神來看,
: 本來應該是球員越想加入中職,越不符合特案標準的,
: 因為特案的最大意義是增加吸引旅外回歸的本錢,
: 而不是在給旅外球員優惠.....
旅外自由球員就乾脆辦個競標會, CPBL抽標金的 10%拿來回饋高中棒球
這樣旅外光榮回歸身價不打折,又幫他們作回饋給小學弟們
: 如果小小郭是在中職通過特案後才決定回來的,
小小郭案可以看的出聯盟沒有章法,想複製曼尼效應但是一切急就章
許銘傑跟林威助本來就不該放在一起選秀,這根本就是污衊他們的努力
而且他們年紀大了,頂多再打也是兩張保障約而已
誰要浪費可以打十幾年的新秀去挑個只剩三四年的老將
: 那這個特案絕對是100分。
: 但是偏偏從報導來看是小小郭先放風聲要回來所以才有特案的,
: 再加上特案沒有訂定明確標準,
現在補救的方法就是把選秀往後延,徹底修改選秀規章
包括連小小郭的特案(賠三個選秀權)全部放進去整理成一套公平的遊戲規則
: 所以導致每個加入中職的旅外都有資格吵一下,
: 把原先特案制度的最大好處都模糊了= =
: 這個故事就是告訴我們開頭歪了後面也就很難正了,
: 明明好好稿的話是可以增加吸引大牌旅外回來籌碼的制度,
: 卻變質成誰比較有資格不選秀......真是夠慘的了
作者: timmmm78 (Yoyo)   2013-11-19 14:43:00
學學美國FA的補償選秀機制 但是別只學到開QO就好了 XDDDD
作者: 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13-11-19 14:46:00
那流標不是很丟臉?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1-19 14:46:00
幹嘛要補救 不爽不要打
作者: mike0327 (小麥)   2013-11-19 14:47:00
為啥聯盟要為兩個想拿特權的這麼委屈求全....尤其這兩個也沒啥票房效益
作者: odsky (oodd)   2013-11-19 14:47:00
是不是 就說中職很愛走冤枉路 應該說台灣人就是短視 自作孽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1-19 14:47:00
想拿特權的非明星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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