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aizen (太陽研究社社長)
2013-10-17 02:53:37酸民果然就是酸人
我也譴責洪教主的一些行為
我認為那是保守的作風
但是 如果在台灣經營職棒是體面而且賺錢的事情
在台灣就不會只有四隻球團願意經營
雖然 燒幾千萬對洪家是大錢
但是對一些大企業來說 卻只是小錢而已
先後投入職棒的大企業 也不乏後來離場的
這些人為何離場 除了虧錢外 涉入打假球放水對形象的傷害更大
至於對洪教主來說
打假球對他形象不會有傷害嗎?
打假球鬧到最大的時候 甚至都有人曾經影射洪家
虧錢對他口袋不會有傷害嗎?
這些事情在特定人心中都不會看到的
虧錢是做假帳 打假球是老闆虧待薪水不高 黒道威脅
怎麼不想想看 那些打假球的球員人品有多低劣 晚期的還主動去找黑道
以上種種
只能說洪家真傻 做了20年的傻事 花了一堆錢 還要被酸到爆
至於洪家老大跟洪教主是很難區分的 兄弟象是五兄弟共有的
並不是任何一個人說了算 即便洪教主掛董事長 但是也是需要跟幾大股東溝通
取得幾大股東的認同或是信任 才有辦法做的
作者:
rover10 (é€™éš»ç†Šä¸æœƒå˜´ç ²)
2013-10-17 02:56:00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作者: tyoo (揍哩賣一) 2013-10-17 02:57:00
推洪家五兄弟的意見是無法分的 不可能誰一個人說得就算
作者:
rongben (假賽咖緊 超爽)
2013-10-17 02:59:00原來領隊會議是關起門來洪家做主也不想想其他隊高層的嘴臉
作者: flymyself (如果要告別) 2013-10-17 02:59:00
在龍板被噓不夠?
作者:
LatteXS (拿鐵)
2013-10-17 03:04:00回去你常待的板吧 我人肉過無法確定你是龍迷還是爪迷反串
作者: frozen0703 2013-10-17 03:05:00
自己在那邊教主還看不透
作者:
pain0 (囧)
2013-10-17 03:06:00好像有人蠻閒的阿XDDD
作者: Rookies 2013-10-17 03:07:00
不要忘記自己設定的角色明明是龍迷好唄....
) 2013-10-17 03:08:00
千錯萬錯都不是洪家的錯 很有網打手的FEEL
) 2013-10-17 03:11:00
送你一句 沒那個屁股就別吃瀉藥 不爽玩快解散別在那裡
作者:
Dawei1165 (愛新覺羅與葉赫那拉相é‡)
2013-10-17 03:11:00所以兄弟酸不得摟== 沒人否認過他好的地方吧
) 2013-10-17 03:12:00
我搞職棒虧錢很委屈快滾不送
作者: ccmail (隨便) 2013-10-17 03:43:00
對啊...好委屈喔...還不趕快賣...只有嫩嫩才會相信洪說的
作者:
tony160079 (La vida de un idiota)
2013-10-17 04:00:00龍迷?別裝了。
爪迷起手式: 我不是爪迷 我是OX迷 balabalabala
作者:
ryosuke (邁向自己的王道)
2013-10-17 06:24:00精屁。
作者:
iooiekme (心éˆé »çŽ‡çš„ç©©å®š)
2013-10-17 06:36:00還可以這樣護航啊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3-10-17 07:18:00兄弟老是那邊喊戰力平衡,大家配合你快30年,落難剛好
作者: xxxxcat (...) 2013-10-17 08:05:00
在龍版也能被噓的奇才
作者:
flyiii (海子海)
2013-10-17 08:34:00hahahahaha
作者:
bbuda (與神尾觀鈴一起玩)
2013-10-17 08:57:00………
作者:
erictsao (erictsao)
2013-10-17 09:03:00不用講那麼多 龍迷是不可能幫兄弟講話的
作者: kei29 (阿駱駱) 2013-10-17 09:05:00
你真的在反串對不對
啊就爪迷咩,快去吃早餐在這裡發廢文做啥,爪迷都沒工作?
作者: hhjt (vul3) 2013-10-17 09:13:00
原來我在龍板噓過你 再噓一次
作者:
linweida (I HAVE NOTHING TO LOSE)
2013-10-17 09:26:00智障反串
作者:
Tamama56 (袴田日å‘)
2013-10-17 10:20:00某迷不意外
作者:
nambala (nambala)
2013-10-17 10:55:00你如果以前酸過洪現在講這些 只代表說話不經大腦
作者: ohmygod0707 (oh~my~god) 2013-10-17 11:29:00
ㄏㄏ
作者:
iceroy (低調低調低調)
2013-10-17 14:30:00不要在裝龍迷了你,快回爪板吃香蕉花十元買彩帶吧
作者:
hergan (Q.E.D)
2013-10-17 15:49:00有料^^
作者:
aaagang (我...)
2013-10-18 10:12:00你真是當老闆的料,支持你出來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