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tedog5566 (黑狗)》之銘言:
: 許銘傑也一樣吧 為何要用專案?
: 當初倪福德是球團解散 所以應該比照FA
: 許銘傑當初歸屬球團 目前也解散了 也應該要FA 為何要用專案避免選秀?
: 如果倪福德在加入兄弟之前 兄弟也解散 還要重新選秀嗎?
: 奇怪 這聯盟怎一堆沒有標準化的制度...
許銘傑的狀況比較特別 和倪福德 林恩宇 林英傑不一樣
他當初被西武(2000年)簽走以前是台中金剛(1998~1999年)的球員
後來2003年兩聯盟合併
金剛和勇士隊合而為一與太陽隊交換隊名也變成後來的誠泰Cobras
而原本這兩隊球員歸隊應由金剛和太陽協議球員所屬
但是太陽已經解散(後來的米迪亞)
剩下當初買下金剛隊的La New(Lamigo前身)
所以Lamigo也是有可能主張許銘傑歸國是他們的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