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旅外球員其實不想回來都是因為少數隊伍的薪資、福利等等問題
但在MLB就沒這些問題嗎? 不可能沒有 看看馬林魚、太空人就知道
但被這兩支球隊選走 也沒甚麼好悲劇的 實力夠就可以上大聯盟領高薪
頂多被控制前三~四年的最低薪資 後面就看球員表現
看看以下幾種情況
1.在小聯盟有實力卻被同體系的大聯盟球隊球星卡死
所屬大聯盟球隊會怎做? 將該新秀交易出去 or 交易其他球員清出位子給該新秀
外加聯盟有規則五選秀 到一定年限其他隊伍都可以選走
所屬中職球隊會怎做? 將該新秀變成萬用工具人 or 萬年冰在二軍
2.在大聯盟年資第四~六年薪資不合理怎該辦?
所屬大聯盟球隊會怎做? 提交薪資仲裁 or 協調簽長約 or 釋出(球隊認為不需要你)
所以中職球隊會怎做? 不爽不要打 老子有老子的玩法
3.在大聯盟卻待在不喜歡的球隊該怎辦?
大聯盟:等球員變FA便可以自動變成FA 自行出去找其他球隊簽約
中職:等年資到還要申請才能變FA 許多球員都不太敢申請FA 怕傷和氣
外加轉隊費太貴且年紀太大 多數球員其他球隊根本不會想簽 畢竟效益不佳
如果一個聯盟制度完善 有一定規模的簽約金、薪資仲裁、完整的FA和流通的交易管道
大聯盟這些非頂級的二線球員會不願回來選秀嗎?
※ 引述《chienk (.................)》之銘言:
: ※ 引述《wasiwatery (你今天1985了沒)》之銘言:
: : 直接回文
: : 以下建議
: : 以後旅外回歸根據歸國前一年的等級分ABC咖 進行選秀補償
: : 例: MLB、MLB ready、日職一軍穩定出賽 A咖
: : AAA~AA、日職一二軍沉浮 B咖
: : AA以下、日職二軍 C咖
: : A咖讓三個選秀權 以此類推
: : 沒人要就進選秀會
: : 制度化後應該就很公平了吧
: 直接回...正常來說 只要是被其它職業隊簽過後~要回來
: 就是直接經紀人跟球團 喬合約了
: 你要人參加選秀 又不給簽約金 這哪門子道理
: 以上 也討論到爛了~
: 我只是想說...為了一個修補一個不合理制度之後的任何追加規定
: 到最後 都會怪...原po原本的想法不錯 但是馬上推文就一堆其它意見
: 而且這些意見也都對...
: 層級怎麼定 誰來定 登錄時間等等...這種事情再怎麼討論都會有雜音
: 所以 關鍵就在源頭 旅外歸國 本來就應該自己跟球團講價
: 實力好就合約大 實力差就合約小
: 簡單明瞭
: 沒錢的...就好好選新人 好好經營農場 好好栽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