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郭泓志自由加盟中職 旅外人想比照

作者: hatedog5566 (黑狗)   2013-09-27 19:18:05
許多旅外球員其實不想回來都是因為少數隊伍的薪資、福利等等問題
但在MLB就沒這些問題嗎? 不可能沒有 看看馬林魚、太空人就知道
但被這兩支球隊選走 也沒甚麼好悲劇的 實力夠就可以上大聯盟領高薪
頂多被控制前三~四年的最低薪資 後面就看球員表現
看看以下幾種情況
1.在小聯盟有實力卻被同體系的大聯盟球隊球星卡死
所屬大聯盟球隊會怎做? 將該新秀交易出去 or 交易其他球員清出位子給該新秀
外加聯盟有規則五選秀 到一定年限其他隊伍都可以選走
所屬中職球隊會怎做? 將該新秀變成萬用工具人 or 萬年冰在二軍
2.在大聯盟年資第四~六年薪資不合理怎該辦?
所屬大聯盟球隊會怎做? 提交薪資仲裁 or 協調簽長約 or 釋出(球隊認為不需要你)
所以中職球隊會怎做? 不爽不要打 老子有老子的玩法
3.在大聯盟卻待在不喜歡的球隊該怎辦?
大聯盟:等球員變FA便可以自動變成FA 自行出去找其他球隊簽約
中職:等年資到還要申請才能變FA 許多球員都不太敢申請FA 怕傷和氣
外加轉隊費太貴且年紀太大 多數球員其他球隊根本不會想簽 畢竟效益不佳
如果一個聯盟制度完善 有一定規模的簽約金、薪資仲裁、完整的FA和流通的交易管道
大聯盟這些非頂級的二線球員會不願回來選秀嗎?
※ 引述《chienk (.................)》之銘言:
: ※ 引述《wasiwatery (你今天1985了沒)》之銘言:
: : 直接回文
: : 以下建議
: : 以後旅外回歸根據歸國前一年的等級分ABC咖 進行選秀補償
: : 例: MLB、MLB ready、日職一軍穩定出賽 A咖
: : AAA~AA、日職一二軍沉浮 B咖
: : AA以下、日職二軍 C咖
: : A咖讓三個選秀權 以此類推
: : 沒人要就進選秀會
: : 制度化後應該就很公平了吧
: 直接回...正常來說 只要是被其它職業隊簽過後~要回來
: 就是直接經紀人跟球團 喬合約了
: 你要人參加選秀 又不給簽約金 這哪門子道理
: 以上 也討論到爛了~
: 我只是想說...為了一個修補一個不合理制度之後的任何追加規定
: 到最後 都會怪...原po原本的想法不錯 但是馬上推文就一堆其它意見
: 而且這些意見也都對...
: 層級怎麼定 誰來定 登錄時間等等...這種事情再怎麼討論都會有雜音
: 所以 關鍵就在源頭 旅外歸國 本來就應該自己跟球團講價
: 實力好就合約大 實力差就合約小
: 簡單明瞭
: 沒錢的...就好好選新人 好好經營農場 好好栽培
作者: afa1919 (家洛)   2013-09-27 19:23:00
日職的FA好像也要自己行使才有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3-09-27 19:29:00
大聯盟也不會無緣無故變FA,還有不認為薪資是一種問題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3-09-27 19:30:00
因為選秀選中不等於加盟,球員也可以不加盟。另外,也有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3-09-27 19:31:00
呂明賜和王英山模式可以解決問題。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3-09-27 19:33:00
還有把旅外選秀免簽約金的制度廢除也是辦法。
作者: hatedog5566 (黑狗)   2013-09-27 19:34:00
我想問一個問題 如果當初lanew沒捧著三年三千萬合約
作者: hatedog5566 (黑狗)   2013-09-27 19:35:00
去請陳金鋒出來選秀 陳金鋒會自願來選秀嗎? 薪資不是問題嗎? 這我不這麼認為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3-09-27 19:38:00
這種事情要問陳金鋒。但實際上球員要是不滿意不加盟就好是確定的。
作者: hatedog5566 (黑狗)   2013-09-27 19:38:00
這又牽扯到一個問題 不加盟能往哪跑?
作者: hatedog5566 (黑狗)   2013-09-27 19:39:00
照你支持的兄弟來看 倪福德不加盟往美國跑 回來不也是要被你最愛的兄弟綁? 不加盟這麼容易嗎?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3-09-27 19:39:00
球員想要加盟特定球隊技術上也是可以搞定也是確定的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3-09-27 19:40:00
你別搞錯,我不支持兄弟。而且認為倪福德是唯一適用FA的
作者: hatedog5566 (黑狗)   2013-09-27 19:40:00
技術上可以搞定 也是可以攔胡的 看看mlb八月交易
作者: hatedog5566 (黑狗)   2013-09-27 19:41:00
那也是有異曲同工之妙...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3-09-27 19:41:00
球員。因為他打過中職。球隊解散不應該被任何球隊綁
作者: hatedog5566 (黑狗)   2013-09-27 19:42:00
這聯盟問題太多 球員打球為的也是錢 薪資不是問題?又不是打身體健康的...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3-09-27 19:43:00
我說的薪資不是問題前題是不加盟。
作者: hatedog5566 (黑狗)   2013-09-27 19:45:00
不加盟何必參加選秀呢? 四支球隊都沒問題 哪隻都沒差自然就沒選擇的問題你這前提就設的有點問題了...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3-09-27 19:46:00
参加選秀又不知道會被哪隻球隊選到。不喜歡就不要,不然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3-09-27 19:46:00
重點是 中職提出這個能保護到選手嗎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3-09-27 19:47:00
就私下解決。
作者: hatedog5566 (黑狗)   2013-09-27 19:47:00
中職給球員的自主權及保障真的太低私下解決不就變成特權處理了 每個都這樣搞還得了@@
作者: hatedog5566 (黑狗)   2013-09-27 19:48:00
這串討論串不就是探討專案處理的壞處和問題嗎~要如何不用專案處理 讓球員可以回來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3-09-27 19:48:00
呂明賜和王英山是專案嗎?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3-09-27 19:49:00
呂和王不就沒有用嗎?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3-09-27 19:49:00
重點是用了環境有沒有更好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3-09-27 19:50:00
呂明賜當初回來也說非味全不然不回來。跟郭泓志講的差不多。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3-09-27 19:51:00
所以還是要討論到聯盟對單一個案的尺度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3-09-27 19:52:00
中職確實要改的一堆,最糟的就是該改的沒有改,卻弄出專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3-09-27 19:53:00
案。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3-09-27 19:54:00
特案就是要票房阿 而且是四隊都可共享到 他們才願意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3-09-27 19:55:00
還有是時機點 會長真的就是抱持不是此時更待何時 就這樣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3-09-27 19:56:00
只是短視近利的做法,對中職有害無益。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3-09-27 19:58:00
主事者會想到害嗎XD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3-09-27 19:58:00
特案還不如直接逆指名 這不是很直接了當嗎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3-09-27 19:59:00
誰能特案? 開會決定 2/3反對還可以推翻 這什麼鬼東西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3-09-27 19:59:00
我想可能想不到,要不然就是出包再說。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3-09-27 20:01:00
逆指名 你情我願 不需開會也不能多數暴力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3-09-27 20:02:00
簡單明瞭的東西不搞 就是想東想西想個爛東西...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3-09-27 20:02:00
就有呂明賜案可以依循,何必再搞個東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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