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忘記了這個旅外專案的成立條件
1.會長認為這位旅外選手有成立旅外專案的資格
提出專案(資格沒有明文規定,所以是會長的自由心證)
2.在常務理事會上討論,獲得2/3(含)的常務理事同意
也就是說,除了會長本人之外,還得有另外兩隊同意
條件其實很嚴苛,首先得獲得會長的認可
但是會長要處理很多聯盟事務,看球時間應該沒我們多
光中華職棒的比賽看的場次應該就輸鄉民不少了
MLB和NPB的比賽大概只能跳著看,而3A和日職二軍更是沒時間去看
所以旅外球員能讓會長認識且認可
最少要上過MLB或日職一軍,且有一段時間的優異表現
那種季末上一軍來觀光的,大概很難讓會長有深刻的印象
否則就是要在重要國際賽有超水準的演出
能讓會長賞識之後,接著就是進入常務理事會議(分贓大會)討論表決
統一是目前財力最強的球團,其他三隻球隊要跟統一搶人難度很高
從這次小小郭就看得出來,有些喊得很大聲
但最後還是只有統一獅有本事出手
這個專案說白一點,根本就是讓統一獅在爽的
如果是有超人氣的選手,各隊為了顧全票房,或許會考慮通過
畢竟像王建民這種選手回台,各球團就算沒選到也雨露均霑
但是像李振昌這種有實力但是人氣還不是非常高的選手
讓他通過旅外專案,根本就是在幫統一獅增強實力而已
各球團的老闆都是老狐狸,不會做這種損己利人的虧本生意
我覺得要在常務理事會議通過這種專案的情形有下:
1.統一墊底,其他三隊坑統一狀元籤
2.旅外選手是超人氣選手,有助於提升整體中職票房
3.統一跟其他一隊密謀合作,有檯面下的互惠動作
所以我覺得兩三年有一個旅外專案通過就很了不起了
一年要有兩三個旅外選手通過專案根本就是想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