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郭泓志自由加盟中職 旅外人想比照

作者: wasiwatery (你今天1985了沒)   2013-09-27 14:55:27
※ 引述《Huntelaar (Klaas Jan Huntelaar !!)》之銘言:
: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7/8189163.shtml
: 郭泓志確定加盟中職統一獅隊,接下來會有旅外選手跟進嗎? 目前被點名的是效力小聯盟
: 的外野手林哲瑄與蔣智賢,經紀代表陳德倫表示,目前兩人與美國職棒球團都有合約關係
: ,要等到世界大賽結束五天後,球團才會決定是否續約,屆時才會有進一步的想法。
: 針對郭泓志以傑出表現的特案方式,直接選擇加盟中職球隊的做法,陳德倫表示,旅外球
: 員們都很羨慕,也很想要比照辦理,但根據聯盟通過的特案規定,得由聯盟常務理事會討
: 論認定,才能具備自由接觸中職球團的資格,並沒有明確的標準。
: 對於中職的特案方式,陳德倫表示,曾與球員們談過,認為這個方案並沒有明確的門檻,
: 讓想要回來的旅外球員很難遵循,或多或少會影響眼前返台效力的意願。
: 陳德倫也傳達了旅外球員考慮回流的心聲,如果選擇回台灣發展,自然是想爭取最好的待
: 遇,如果一定要透過選秀,就失去了爭取好待遇的優勢,難免會出現觀望的態度。
直接回文
以下建議
以後旅外回歸根據歸國前一年的等級分ABC咖 進行選秀補償
例: MLB、MLB ready、日職一軍穩定出賽 A咖
AAA~AA、日職一二軍沉浮 B咖
AA以下、日職二軍 C咖
A咖讓三個選秀權 以此類推
沒人要就進選秀會
制度化後應該就很公平了吧
作者: MALAMO (公安大隊長郝精忠)   2013-09-27 14:56:00
請問怎樣才叫穩定出賽?
作者: GAINAX324 (萬華劉德華)   2013-09-27 14:56:00
有些範圍不容易界定
作者: lampardoRio (小確酸-微小且確定酸酸)   2013-09-27 14:56:00
這樣C咖有讓嗎??
作者: tom0316   2013-09-27 14:57:00
設置累積出賽場數條件就好啦~~
作者: SEAFOODBIRD   2013-09-27 14:57:00
你的定義解釋空間很大
作者: supertsl (夜伏)   2013-09-27 14:58:00
抱歉...一切票房說話....
作者: a129517496 (Koshien)   2013-09-27 14:58:00
林哲瑄這樣算A咖嗎?
作者: a129517496 (Koshien)   2013-09-27 14:59:00
照你這個分法現役大概剩下旅美王羅李 旅日陽岱鋼是A咖
作者: frank47147 (少朋)   2013-09-27 14:59:00
a應該是40人名單吧
作者: remvsd (~~~)   2013-09-27 15:00:00
你的定義跟現在的差不多啊,解釋空間都很大,還不是開會決定
作者: MinChuan (銓)   2013-09-27 15:00:00
我覺得分這樣還不錯
作者: supertsl (夜伏)   2013-09-27 15:02:00
真的想搞制度化,這次早就訂了
作者: BrotherDuLiu   2013-09-27 15:03:00
不合理 日一軍穩定出賽頂多AAA等級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3-09-27 15:03:00
選秀補償意義不大吧 除非ab咖全部都拿走了
作者: ccf0423 (揮揮衣袖,兩袖清風)   2013-09-27 15:06:00
制度化是應該的,但不需要細分這麼麻煩用類似過去日職自由指名名額的方式,也就是讓各隊每年都有
作者: jacktomato   2013-09-27 15:07:00
重點是什麼樣的出場數才算A咖 這標準的界限沒定出來這
作者: ccf0423 (揮揮衣袖,兩袖清風)   2013-09-27 15:07:00
1-2個旅外名額,但動用後需放棄前幾輪(2或3輪)的選秀權,值
作者: ccf0423 (揮揮衣袖,兩袖清風)   2013-09-27 15:08:00
不值得由球團自行決定就好,如果都沒球團動用,那就乖乖參加
作者: jacktomato   2013-09-27 15:09:00
樣的建議其實就沒多大意義 我覺得當初他們在討論時一定
作者: ccf0423 (揮揮衣袖,兩袖清風)   2013-09-27 15:09:00
選秀,這樣的方式最簡單也不必傷腦筋資格要如何劃分等級,只要旅外一切適用
作者: jacktomato   2013-09-27 15:11:00
像王 郭那種出賽數跟成績一定沒爭意 但如果是一些浮浮
作者: jacktomato   2013-09-27 15:12:00
沉沉的選手才是定出出場數標準後 容易起爭議的地方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3-09-27 15:29:00
登陸天數就好了 成績爛的人 也是有資格拿FA的
作者: MALAMO (公安大隊長郝精忠)   2013-09-27 15:38:00
登入天數應該比較好 像出場數SP跟RP就有差別了
作者: cyhung1025 (CY)   2013-09-27 15:41:00
阿就標準都有爭議阿 歸國前一年出賽數?
作者: cyhung1025 (CY)   2013-09-27 15:42:00
很低的話那何必規定出賽數 有穩定出賽的話..匯回來才怪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3-09-27 15:42:00
登陸天數不就沒爭議了 成績爛的人也是人阿
作者: hassmetou (tontsuyu)   2013-09-28 00:23:00
推這個分法
作者: lunlee1214 (Shun)   2013-09-28 19:34:00
沒人要就近選秀 結果被默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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