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DDKDD (KDD)》之銘言:
: 個人是認為問題並不是出在是否承認TML的成績
: 而是要以何者型式去呈現兩聯盟未合併前的成績
: 事實上只要TML有存在過的事實
: 所打的每場比賽
: 每支安打都是客觀存在的事實
: 這記錄根本不需要中職來認證
: 所以我個人認為
: 中職是要以
: 1. 直接合併計算
: 2. 合併計算但註計非不同聯盟
: 3. 通算成績且註計非不同聯盟
: 4. 分開計算
: 這幾種方案中 那一項最好
: 而以賽制來看
: TML後三年
: 單隊出場數少了很多場
: (和同期CPBL單隊出場數相比
: 例如2001年就差了30場)
: 這變成同時期的基礎並不相等
: 很多累積性的成績會發生失真的現象
: 以球員來看
: 兩聯盟幾乎是完全獨立的個體
: 加上洋將的使用標準也不同
: 要一起計算似乎很牽強
: 最後是強度
: 版友在前面文章也一直爭論誰比較強
: 但有一點應該是確定的
: 兩聯盟強度是不同的
: (至於誰強誰弱是次要問題)
: 所以我個人是比較偏好用第三種方案
: 而不宜用會長的講法(第一種)
: 採取通算的好處是
: 對於在不同基礎下的成績
: 都能給予尊重
: 又可以兼顧CPBL 和TML 兩方教義派的看法
強度問題不需要考慮,不然職棒元年的強度難道跟現在相同?
元年時期的賽制難道跟現在一樣?聯盟的強度本來就是浮動的啊
會參在一起算,當然是兩聯盟有合併的事實後,才需要做的
基本上要不要註記,個人覺得當然要
但所謂的註記,就如同這是職棒元年投出來的勝投一樣的意義
你查記錄當然要能查出這是在哪支球隊,哪個年份打出來的或投出來的成績
所以記錄中查的到哪些是屬於tml的成績是合理的
不過談到中職最多勝,最多局數,最多安打、最多全壘打時
就直接以兩者合併來算即可
: 最明顯例子就是近期鈴木一朗
: 打出美日通算4000安
: 普遍說法都是用通算 而不是用合併
: 因為美日的賽制 球員 強度都不相同
: 但沒人認為
: 這種說法是在對鈴木一朗的不尊重
: 又能兼顧這是在兩個"不同聯盟"發生的事實
鈴木一朗和目前的情形不同,美日職棒聯盟可沒有合併
中職和tml可是有合併的。(不管是實質吞併還是名義合併)
總之兩聯盟是有統合起來的一個動作
至於一朗,美日通算那是給想統計的人自己去算
美日目前就不隸屬相同聯盟,也沒有合併
日職沒那個義務去統計美職的紀錄,美職也一樣。
但兩邊的紀錄都有存在不會消失,要算的人就自己去算吧
但美職不可能會說,現在一朗是大聯盟4千安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