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個問題已經在心裡很久了
就是棒球的計分方式,會隨著安打壘數和出局數的情形有差別
一支全壘打,有一、二、三、四分四種不同的結果,端看壘上有幾個跑者
同樣一支球隊一局裡有四支安打,三個三振,結果可能是
一、前兩棒被三振,三支一壘打滿壘後,打出滿貫全壘打,得四分,最後再被三振
二、首棒先打出全壘打後,再打出三支一壘安打,可能只得一分後,後三棒全部都被三振
在記錄上都是有四個人上壘,四個人出現安打,三個人被三振
但是卻有一分和四分的差別。
再來看出局數,因為有三出局制,所以得分的出現也在於時機
一、兩出局後三支安打滿壘,然後再出局,下局再三安打滿壘,再三次三振
兩局總共六支安打,中間只有隔著一個出局數,但是卻一分未得
二、三支安打滿壘後兩個犧牲打+出局得兩分,下一局兩出局後再連三安打未得分
同樣都是六支一壘安打,跑者都進一個壘包,
六支安打中間隔了一個和五個出局數,卻有不同的結果
不看換局的話,六支安打中間只中斷一人次卻比中斷五人次得分還少
籃球,除了三分線以外投進的都是兩分,罰球通通一分
不管你是第一秒投進還是最後一秒投進,不管你是第幾次犯規
足球,無論你是兩碼頂進或是用胸部撞進、還是雷獸射門40碼長射
還是BECKHAM開球中場射門,還是自方烏龍球,通通是一分
網球,雖然是0 15 30 40 game這樣的計分,但事實上就是先搶到一局四分就贏
大盤搶六或七局,每種得分對勝利的期望值一樣
美式足球有射門三分、TD六分、TD附加分一分、SAFETY兩分,GO FOR IT兩分
但也不會有不同的時機同種得分方式卻不同計分的情形
跟棒球規則很類似的是板球,就我所知的規則是這樣的(有錯請指正)
有四分球跟六分球,四分球是落地後球滾出場的邊線,六分球是直接飛球打出場外
其餘情形是有封殺和接殺,但跑者一樣要跑壘
但,四分球和六分球出現時,無論是否有跑者,都是一樣的計分
換言之,
板球的計分只有在非四分六分球出現時,才有被出局數影響的時候(有錯請指正)
這樣棒球算不算是偏向不公平的運動?計分的方式是不是有可以討論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