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一) 政府-應有作為

作者: artcicaday (Zero)   2009-03-10 14:46:46
棒球之所在,民心之所在;但僅心在而人不在,難成大事矣.
人在而心不在,則虛有其表,難生良事之芽.唯有人心合一,
方能建立根基於世,以期十年之展望;百年之永業.
政府於此刻,應該有何作為,就目前報章新聞所提出方案來看,
似乎僅只是口號政策罷了.很多僅僅只是空畫大餅,施壓下級,
大概在若干月後,不了了之,是可預期的.
在此前提之下,政府應該有何作為,應該分為三個面向去運作,
但是政府絕對不能"金援"中職,商業聯盟沒有國家來主導必要,
因為支持棒球者,不等於支持中職.
一.成立業餘球隊,建立業餘棒球制度:
  政府在這次,的確有針對業餘球隊的成立,提出振興方案,
不過似乎治標不治本,贊助各地方成立者一千萬元,從何而生,
而且業餘球隊也要有一定之水準,十來隊球員,從何而生.
  短期階段,政府只要成立,"兩隊"業餘球隊,制度如合庫,
達成業餘四隊的規模,例如中鋼.中華電信,這類的國營事業,
讓有意願者的球員,透過考試制度,成為"公務人員+棒球員".
這對家長來說,具有正面的意涵.
至於目前成員來源,以現階段失業前職棒球員,作為優先考量,
畢竟政府比起私人企業,有照顧特定冗員的社會責任.
  私人企業部分,短期成立兩隊社會人球隊即可,但不勉強,
畢竟經濟不景氣,這是可遇而不可求.對於地方縣市政府部分,
政策與資金,還是以三級棒球為主要對象,深耕使其在地化.
國軍就免啦!原本軍人都要被裁了,玩票性的球員難保永續阿.
二.制定租稅減免辦法:
  這個法案,不知道已經被提過多少次,當然這次也不例外,
根據新聞指出,租稅單位須基於公平課稅等等,可能難以通過,
不過從制度面來看,這算是增加減稅的項目,非改變租稅根本.
  減稅應從兩個面向去審議,一則是三級棒球的企業捐助款;
另一個就是針對中職的減稅辦法.畢竟制定辦法絕非獨厚中職,
不過對於中職減免,應該給予其母企業,最大限度的稅賦減免,
才能激勵母企業提供更多的資金去運作.
  至於三級棒球的企業捐助,除了大型青少棒比賽的贊助外,
對於學生棒球的硬體.球具.比賽旅費,也都包含在減免項目,
畢竟這也是種作公益阿!
三.防堵黑道干預比賽:
  是防堵黑道干預比賽,而非僅是.防堵黑道干預中職而已,
簽賭只要涉及不法的,已有相關法規處以刑責,但是針對干預,
似乎還未有效防堵,不期許,政府提出多強而有力的口號宣誓,
只要等同日本處理方式即可.民情不同,不能當作藉口推託.
只要政府有魄力,不過這魄力,真的是不期不待.
  很多民代透過金錢資助三級棒球,進而深入球隊時有所聞,
如能透過減稅吸引企業贊助,降低民代對於球隊資金上的影響,
一來一往間,不期許能完全根除,起碼能有一定效果.
四.結論
  政府贊助出錢,請以三級棒球為主,這是不容改變的信條,
至於業餘請以國營企業優先成立,而非施壓至,地方縣市政府,
對於中職,上述兩款政策表示支持即可,最多是球場認養費用,
可以支持當地公益棒球活動,來抵免.只可用租稅的減免方式,
不可用政府資金介入商業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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