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救台灣棒球,先解散CPBL再說吧

作者: ponbo602 (比牛仔還忙)   2005-11-17 20:54:57
我覺得CPBL根本就一整個爛透了
成立新聯盟來取代它是必要的,不然台灣的棒球想追上南韓比阿婆仔生小孩還難
我的想法如下︰
一.解散CPBL
將CPBL就地解散,正所謂斬草要除根,反正CPBL經營了16年依然還是草創期,新聯盟從
零開始進步個兩三年搞不好就能超過CPBL十六年來的進度。
新聯盟的名子不要再使用四個英文字母簡寫,應該符合世界潮流改用三個英文字母簡寫
(NPB、KBO、CBL、MLB)。且以T開頭,因為在亞洲,提到C開頭的國家大家第一個想到的
是China,絕對不是ROC。
因此新聯盟應命名為TPB、TBO、TBA、TBL都行,拜託不要再叫做CPBL了。
(大家都對CPBL過敏了)。
新聯盟承認CPBL及TML的紀錄。
二.新聯盟初期由政府與財團合作成立
台灣經歷過CPBL跟TML兩個聯盟的失敗後,已經可以證明台灣人光靠民間企業的力量是
無法成功的經營職棒,因此新聯盟由政府跟民間企業合作來經營成立。
將初階段的草創期訂個時程(如五年),這個階段過了之後聯盟若已經步入軌道,則由
成立時出資的財團接手、政府監督。
三.球團加盟
球團還是維持現有六隊,但球團加入新聯盟時必須繳交五億台幣的保證金,由聯盟存續
,三年後發還。
(注意!! 不是加盟金。由於聯盟是由政府合作成立,再加上六隊已經繳交保證金了,
恐怕無力在支付加盟金,因此這部分由偉大的政府吸收。)
保證金的目的是在證明球團是否有能力經營「真正」的職棒球隊。
(五億對一個真正有心玩職棒的大財團來說其實不算多,當時劉保佑評估澄清湖球場加
蓋屋頂時便說了十億以下可以蓋,超過二十億便有點困難了。因此五億應該對大財團
來說是個可以接受的金額,更何況幾年後就能返還。)
   綜觀現存的六隊:
(1)有能力且願意花這筆錢的應該為統一、LaNew、中信。
(2)誠泰若由新光順利接手,則財力沒問題。但是新光願不願意接手則又是個隱憂。
(3)至於兄弟跟興農,財力方面應該無法承受,但這兩支又是國內最具人氣的球團,
因此希望能有財團能接手其球員。(Acer、BenQ、遠雄.....等)。
而「由政府成立的聯盟」也可以跟球團合作,以此保證金為資金與政府採BOT的方式蓋
新球場(或是整修擴建球場),五億不足的部份由政府出資,蓋完後此球場為球團所有。
(斗六球場斥資8億、新台中國際棒球場斥資7億,蓋這種等級的就足夠了,政府也不至
於多花太多錢。)
已經有球場的如LaNew則可以用此五億買斷球場使用權(現在認養一年要一億),不足的
部分由政府擺平。(當然這些事情沒有政府支持很難實行。)
(但須有但書,若有重要的三級棒球的比賽需要使用,球團需提供場地,酌收費用)
四.強制二軍制度
1.球團至少擁有四十名以上的球員,最高上限六十名球員。而一軍隊員數須維持25人。
2.由聯盟排出二軍賽程,與一軍賽程同時進行。
3.一軍賽制加長為120場以上,每週每隊進行5~6場的比賽,不搞好二軍就等著墊底吧。
(台灣球團積習難改,不用強制的會搞二軍的還是只有那一隊)
五.成立FA制度及球員工會
由各隊較具份量的球員帶頭組成球員工會,與資方對抗。
一句話:窮球團bye bye。
六.強制主場制度
在此先「假設」誠泰由新光接手、興農被Acer買走、兄弟由BenQ買走
六隊中較明確的主場為:
1.La New:高雄
2.統一 :台南
3.Acer :台中
六隊中較不明確的主場為:
4.新光 :台北
5.中信 :台北
6.BenQ :@#$%
原則上由新光跟中信其中一隊設在嘉義市。另一隊跟BenQ在台北。
七.球季賽
1.廢除CPBL獨家的上下半季制,改成單一球季120場以上的球季。
2.廢除CPBL獨家的三個半小時球賽時間制,平手時一律打到12局為止。
3.廢除CPBL獨家的爆頭退場制度。(請相信裁判的眼睛跟判斷力)。
4.廢除CPBL假日聯盟的賽制,每週每隊至少打五~六場。濃縮漫長的球季。
5.裁判二軍制,誤判太多的去蹲二軍當裁判。
6.將六隊分成南北(南:LaNew、統一、中信)、(北:新光、Acer、BenQ)
明星賽由南北對抗賽取代紅白對抗賽
(每年紅隊白隊的隊伍組成都不同,無法計算哪隊歷來的勝負關係)
7.季後賽名額:
(1)方法一:取前三名晉級
(2)方法二:既然已經分成南北:
       北部第一名晉級 + 南部第一名晉級 + 外卡
(比較有噱頭,但是跟上下半季制一樣會有不公平的情形產生)
例如名次為LaNew、統一、中信、新光、Acer、BenQ
則晉級晉後賽的為LaNew(南部第一)、新光(北部第一)、統一(外卡)
     原本整季第三的中信就倒楣了...XD       
但是方法二還挺有話題性的。
八.廢除領隊會議、廢除離隊同意書
萬惡的領隊會議:從我認識字以來,領隊會議那群老頭們就沒做過任何一件值得誇讚
的事情來瞧瞧........掰掰。
該死的離隊同意書︰這該死東西本來就不該出現在這個世界上的,FA制才是球員該有
的制度.....掰掰。
九.球員兵役問題
  
這項就是國家成立聯盟的好處之一。  
  建議仿效南韓,打職棒的球員可以延到28歲才去當兵,而這段時間若加入國家代表隊而
獲得金牌,將可免除兵役問題。
  這樣將會出現大批高中畢業生加入職棒……如果S級的高中畢業生能一畢業就踏入職棒
接受磨練,即使是在二軍,實力也會大躍進,不用再浪費四年時間。國內太多球員加入
職棒時已經都24歲了。
  訂出在職業賽打出超過高門檻的摽準即可免除兵役。(例如30+的全壘打、0.360+的打擊
率、18勝以上............等)。 可以使球員追求超強成績,以刺激比賽精采度。球員
亦可有機會可免役
十.外籍球員
(1)最多登入四名(但是至少須是一名為洋砲,不可四個都是洋投)。
(2)最多上場三名(但是不能同時上場三個洋砲,頂多兩打一投)。
(3)廢除兩年條款。
(4)請尊重外籍球員,不得再亂取名子。
(5)取消薪資上限。
十一.其他
1.球衣補丁禁止
(只開放自家公司的產品貼在手臂跟頭盔帽沿兩處,且補丁背景配色需與球衣顏色相同
,不可太突兀。)
這方面日本是完全禁止的。
  南韓似乎比較鬆,三星的頭盔就有Anycall的字樣。  
2.每隊都須有主場及客場的兩套不同的球衣。
3.輔導球團使用外籍教練。
4.CPBL規定之球員不可將球拋入觀眾席的規定取消。
6.每座球場都需有座椅。且劃位。
十二﹒這篇是來賺P幣的 這篇是來賺P幣的 這篇是來賺P幣的
(總冠軍賽跟亞洲職棒大賽,我把P幣都輸光了 囧!!!)
作者: suckmanisme (我是薩克曼®)   2004-03-09 09:59:00
2013,還是可用~
作者: Terrill   2004-07-12 20:04:00
2010年的現在, CPBL還是在草創...真的唉..
作者: CGHS (QQ)   2004-07-18 13:38:00
純噓出一張嘴
作者: legendmtg (CLANNAD)   2004-10-22 16:28:00
2012要打完了 還是用得到這篇
作者: UnknownX (ドラ)   2005-11-17 20:55:00
才10銀ㄟ XDDDD
作者: greengreen42 (綠)   2005-11-17 20:56:00
等我合法的洗錢程式完成後送你吧
作者: ponbo602 (比牛仔還忙)   2005-11-17 20:56:00
XD...複製貼上的果然不能賺錢
作者: abi   2005-11-17 21:00:00
看到高鐵跟高捷 怎麼還認為政府跟民間合作會比較好????
作者: heroarno (趴趴造)   2005-11-17 21:00:00
寫得不錯喔~~推一個~~
作者: vincealan (文思艾倫)   2005-11-17 21:00:00
10銀 恭喜你賺到一張賭盤的彩卷:)
作者: raysilence (雨....何時會停)   2005-11-17 21:02:00
加油阿 你先成為高層再來實踐吧.......
作者: ponbo602 (比牛仔還忙)   2005-11-17 21:02:00
政府汙錢的都被爆料了,短期內"應該"不敢太汙吧 Orz
作者: raysilence (雨....何時會停)   2005-11-17 21:07:00
想成功的話要學聖堂教父一個人走黑一個人走白 XDXD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05-11-17 21:07:00
有夢最美希望相隨~不過回到現實,第一點就很難辦到了
作者: Jaquous   2005-11-17 21:09:00
好樣的 TBL的新會長就是你了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05-11-17 21:09:00
歡樂中職爆發兩次簽賭都沒倒了~多歡樂阿
作者: wilsonno1 (您是地質系的嗎)   2005-11-17 21:09:00
廢除領隊會議啦!!!哪有這回事阿...
作者: wilsonno1 (您是地質系的嗎)   2005-11-17 21:11:00
限制球團整體薪資上下限
作者: hcynomo (我的夢想違建中)   2005-11-17 21:14:00
關政府啥事阿 我是覺得政府協助不要出手來舉辦會好一點畢竟是職業聯盟 不是甲組球團
作者: ponbo602 (比牛仔還忙)   2005-11-17 21:18:00
我們的職業聯盟搞了16年還是像個甲組球團阿 XD
作者: zero1111   2005-11-17 21:21:00
與其抱怨,不如參加連署,連署網址http://0rz.net/670Oh
作者: Mansun (Mansun)   2005-11-17 21:23:00
推一下
作者: DoDoTzai (ya)   2005-11-17 21:30:00
所以台灣棒球沒救了嗎 = =
作者: skytrt   2005-11-17 21:34:00
ACER跟BENQ是同一個集團吧
作者: ponbo602 (比牛仔還忙)   2005-11-17 21:36:00
Acer跟BenQ已經分家很久了
作者: sausalito (回不去的港口)   2005-11-17 21:38:00
樓上的樓上LAG真久...
作者: skytrt   2005-11-17 21:39:00
是喔 我一直以為BENQ是ACER的子企業
作者: Colornone (............)   2005-11-17 21:40:00
這個好!!!大推~
作者: yukiss (被縫108針的小球~~~)   2005-11-17 21:41:00
CPBL明星賽今年起以南北來組隊 南熊獅牛 北象鯨蛇
作者: valen1018   2005-11-17 21:43:00
推你這篇 如果真是這樣就好了Orz
作者: andy00012 ( )   2005-11-17 21:44:00
推一個 寫的不錯
作者: damper   2005-11-17 21:46:00
還真閒 辛苦了~
作者: allenpeng (Allen Peng)   2005-11-17 22:01:00
寫的不錯可是才十銀 我都為你感到不值
作者: starshine (醉星夢,共話天長)   2005-11-17 22:04:00
簡單來說 趕快有誰有錢把球隊給買走.....
作者: tigerdragon   2005-11-17 22:05:00
寫的很好 可是寫再多寫再好 不做也是空談
作者: stdu (習慣這樣)   2005-11-17 22:07:00
Acer 跟 BenQ 算是同性質的財團 難以共存..
作者: FocusET (你把一個人想簡單了)   2005-11-17 22:12:00
想用十塊錢贏兩千五百萬!?...哈哈哈哈
作者: coolcate (貓少爺)   2005-11-17 22:14:00
聽起來有搞頭,那就推一個吧XD
作者: BobSura   2005-11-17 22:37:00
推一個 轉去各大棒球板吧
作者: guilt (Guilt)   2005-11-17 22:38:00
寫的很辛苦 推一個
作者: ZeratulHsu (暱稱休息中)   2005-11-17 22:43:00
投你一票
作者: sycc (100倍返しだ!)   2005-11-17 22:55:00
加油啊
作者: Beersheep (一心不乱)   2005-11-17 22:57:00
這篇很不錯耶,比之前的有建設性多了
作者: achiyeng (邊界1999)   2005-11-17 22:57:00
你把這篇丟到行政院長信箱看看會怎麼回你XD
作者: ponbo602 (比牛仔還忙)   2005-11-17 22:57:00
當垃圾信件刪掉吧 XD
作者: BayStars   2005-11-17 23:01:00
應該要多一點 比賽嚴禁東摸西摸 加快整體比賽速度
作者: aaaaa0703 (小丹)   2005-11-17 23:05:00
好文我推!
作者: BayStars   2005-11-17 23:05:00
而且新聯盟(有實權)六企業球團有心的話 第二年就可以辦的
作者: BayStars   2005-11-17 23:06:00
有聲有色了 真是完全片校耶 16年了還草創期 XD
作者: BayStars   2005-11-17 23:09:00
政府也要有心 國球國球都在喊假的 按!
作者: tmcxeg   2005-11-17 23:21:00
寫的很用心,有新思維。推一發!
作者: KeeperOf7Key (七把鑰匙的主人)   2005-11-17 23:30:00
推一發!
作者: fromwilda (chupan)   2005-11-17 23:41:00
大推!!!
作者: ProfNight   2005-11-17 23:44:00
狂推 南北對抗極度有看頭!!!
作者: fatfatman (勃起棒棒糖)   2005-11-17 23:46:00
作者: Mr2 (兔子先生)   2005-11-17 23:50:00
推推
作者: ttnilozz (打什麼好呢?)   2005-11-17 23:52:00
很完整的企劃~沒制度,說什麼都是打嘴炮!!推你一個
作者: pininjoy (感覺)   2005-11-18 00:16:00
推推推
作者: fightback   2005-11-18 00:17:00
作者: yeay (非心)   2005-11-18 00:18:00
二樓的 我要
作者: f313 (博士)   2005-11-18 00:45:00
寫得很辛苦吧(拍背)
作者: bernard (換五檔~)   2005-11-18 01:15:00
讚! 可惜洪教主不會放手的
作者: AreTheyYou (Birdy)   2005-11-18 01:19:00
寫的實在很棒...快去實現大家的夢想吧
作者: Bartleby ( )   2005-11-18 04:01:00
推一個啦 讚
作者: Epsilon (我是EPS)   2005-11-18 06:23:00
作者: doyna (doyna)   2005-11-18 09:12:00
推 寫得好 辛苦了
作者: flyjordan (紅色彗星)   2005-11-18 09:59:00
媒體要不要報導一下這篇文章.給大家另一種聲音
作者: wkchang (wkchang)   2005-11-18 11:15:00
推~~
作者: allaci   2005-11-18 11:32:00
寫這麼多 不過是篇感想文 發去恨版還差不多
作者: ilovesumika (ilovesumika)   2005-11-18 11:44:00
推一個
作者: owenkuo (灰色腦細胞)   2005-11-18 12:25:00
推~~
作者: Keepling (夏夜晚風)   2005-11-18 12:28:00
推一個 好文~
作者: sshsshssh (我是不是我的我)   2005-11-18 12:54:00
好文 也可以貼去DummyHistory吧
作者: lockin (等待)   2005-11-18 12:54:00
您真內行~~~
作者: fong2k   2005-11-18 13:56:00
看完之後..一整個爽 推
作者: we1ee (別再下雨啦~)   2005-11-18 14:36:00
推~~我要看厲害的台灣職棒!!
作者: Kamakazi (球兒)   2005-11-18 15:01:00
推一個~你去當TBL的秘書長好了
作者: Moneysheep   2005-11-18 15:14:00
好文 推
作者: BLUEBLUEWU (淺水伕)   2005-11-18 15:58:00
嘴巴厲害
作者: theeone (Audemars Piguet)   2005-11-18 18:05:00
推球衣禁止補丁,球員不是商品!!
作者: merrope (Smooth)   2005-11-18 18:15:00
值得推!!!!!!
作者: agantw (←高級鍵盤七逃郎)   2005-11-18 21:18:00
好文推~~還有不要亂噓
作者: BLUEBLUEWU (淺水伕)   2005-11-18 23:03:00
亂噓?! 雖然說的好 但是有可能實現嗎?
作者: ponbo602 (比牛仔還忙)   2005-11-18 23:23:00
喔....阿你跟樓上的a兄意見不合噓我文章幹麻
作者: BLUEBLUEWU (淺水伕)   2005-11-18 23:27:00
我覺得你也講的不好 只有嘴巴厲害 可以噓嘛?
作者: ponbo602 (比牛仔還忙)   2005-11-18 23:27:00
連噓兩次你不煩阿?
作者: ponbo602 (比牛仔還忙)   2005-11-18 23:28:00
你的頭噓我沒話講,這的確是我的嘴砲...阿下面兩噓是怎樣
作者: ponbo602 (比牛仔還忙)   2005-11-18 23:30:00
而且你的後兩噓也挺是前後矛盾,我看你也是出那張嘴
作者: highhand (想不出來)   2005-11-19 00:43:00
我推第十二點跟打的很辛苦,其他感想文XD
作者: ericsue514 (天之翼)   2005-11-19 13:48:00
這位兄弟,觸身球碰到頭在國外都是退場啊,請注意
作者: ponbo602 (比牛仔還忙)   2005-11-19 17:28:00
哪一國的規矩是這樣的? = =
作者: tn00037166 (向右向左)   2005-12-19 20:43:00
都過5年了還是一樣,搞不好再過十年這篇還用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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