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發生"再見盜本壘" 有關記錄的問題

作者: clifflu (喔 @@)   2005-07-25 01:36:38
※ 引述《AGZ (希望能心想事成)》之銘言:
: ※ 引述《CREA (花落人亡兩不知)》之銘言:
: : 應該不會有投手看到三壘跑者要盜本壘卻不管他
: : 接到球後還繼續投球的吧...@@
: 有可能啊 棒球規則還配合這種可能 做出規定呢!!!
事實上也不會太少見.
1. 有的投手會在三壘有跑者時使用揮臂式投球, 那麼當他自由足後退時即只能投球.
2. 當投手採固定式時, 自由足提起超過 90 度後也只能投球.
3. 左投手時, 只要一二壘無跑者, 當投手腳抬起則只能投球.
(以上均請見牽制相關規定)
另外當三壘手對跑者無視而離壘守備時, 都能增加跑者離壘距離.
: 四、出局和安全上壘
: 打者出局的場合
: 下列的場合,打者出局:
: (14) 二出局,打者獲得二好球後,採取盜本壘的三壘跑壘員,
: 在本壘好球帶觸及正確的投球時。
: 打者被宣告好球出局,跑壘員能得分不予承認。
這條應該是根據跑者回本壘時觸及投手投出之球, 好壞球依其未受影響之位置計算.
如此是否隱含了在該情況下, 投出之第三好球造成打者三振, 其優先權
高於跑者回本壘 ? 因為這種情況是能夠視為跑者和球同時通過本壘上空.
或者作為另一種解讀, 因為跑者對補手接球之妨礙, 使得補手無法接補該球,
因而以跑者不視為妨礙, 而補手視同已然接補該球作為平衡手法 ?
那麼如果跑者沒碰到球而近於同時到達本壘板呢 ?
這個問題似乎就牽扯到認定三振的時間以及認定得分的時間,
而後者我們一直很清楚, 是以跑者觸到本壘板的時間為準.
(棒球裡的各種 play 多半是以完成之時間為準, 規則有明講的包含有
各種妨礙 [回溯至該 play 發生之始] 跑者及擊跑員出局 [封殺為 play 之始,
其它為該行為發生時間], 得分或佔有壘包 [觸碰壘包同時])
那麼, 三振是要以什麼時間作為判定點呢 ?
球通過好球帶 (第三好球成立) 應該是比較合理的講法,
因為規則中規定 "投出之球球通過好球帶者為好球", 暗示著該球之判定時間定於
"通過好球帶" 之時, 而非補手接補該球 (否則 "不死三振" 之名則不合理)
用這樣的方式回推猜想, 那麼在兩人出局第三好球投出之間, 三壘跑者回本壘的得
分與否, 則可視為將 "三振" 及 "得分" 兩行為之先後加以判定.
作者: jses1   2004-03-30 03:54:00
沒錯 三振時間點是捕手確實接捕到球
作者: jses1   2004-03-30 03:55:00
否則無法判定打者有沒有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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