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拿到一張如下圖的支票:
https://i.imgur.com/zH85bKr.jpg
原本想用「委任取款」請朋友幫忙領款
也照著央行臉書的寫法&簽名&雙方身分證正本
但還是被有禁背記載拒絕 並告知支票已經無效
我只有查到一些法院判決說可以撤回委任取款背書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簡上字第17號民事判決)
就是塗銷背書&委任取款的意旨
以及我粗淺的票據法觀念 記載有害事項才會導致票據無效
因為我想親自去提示付款
想請問各位專家不知道我的觀念是否正確?
還是有什麼規定是我不知道的
是可以請發票單位重開 只是會等很久 因急需用錢
感謝各位 祝假期愉快
應該沒有銀行敢做委任取款,因為不曉得到底委任事實是不是真的,所以被拒絕很正常。不過說支票無效是因為委任的問題嗎?還是有別的狀況?
作者:
hank9201 (hank9201)
2023-07-15 02:14:00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000號民事判決。是可以 你可以申訴看看 ,也不止這一例判決
直接跟銀行主管溝通比較快,銀行辦事員作業都碼靠實務認知講一堆判決誰理你,律師證先拿出來,直接找主管談最快
作者:
kutkin ( )
2023-07-15 07:11:00除非你是帳戶被鎖你本人跟朋友都要過去簽名 他才敢給你弄
作者:
goulina (是個大叔)
2023-07-15 09:21:00那圖上面的說明要金融機構同意,所以要不要同意給你委任取款就是看銀行
銀行就不想做委任啊當然直接拒絕你你帳戶怎麼了嗎幹嘛不直接存在自己戶頭就好
作者:
lolicum (壓力大 想想蘿莉就舒壓了)
2023-07-16 23:46:00所以為什麼不要存到自己的戶頭?
中央銀行業務局民國七十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73) 台央業字第一八○○號及七十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74) 台央業字第一一四五號函稱:「禁止背書轉讓之票據,如委任背書取款須符合1.受款人在金融業未設立帳戶。…意思是委任取款要受款人沒有「任何」金融機構的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