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
我在2017年10月的時候改了名字
當時我花了一整天去北車跑透透
把我手上所有的銀行帳戶全部改完
但今天要去 元大銀行 辨新工作地方的新資帳戶
對方說
我以前有辨過大眾銀行的信用卡(卡片也在改名前剪卡)
他們2018年1月時已經跟大眾銀行合併
裡頭的資料還是我的舊名字
所以我必須要再重跑一次改名流程(要到戶政事務所申請戶藉騰本)才能開戶
我手上原本就有 元大銀行 證券戶的帳戶
他們手上都有我改名前後的資料記錄
為什麼不能直接用舊資料比對證明是我本人呢?
而且信用卡剪卡之後
我都沒有再用任何大眾銀行的任何商品
突然被要求要再跑一次流程
真的很陌名其妙……
請問有人有類似的經驗嗎?
這件事投訴到金管會有用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