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不小心轉錯帳戶 銀行要經對方同意才能

作者: pkuguy (愛看電影、韓劇的小態)   2019-06-04 21:10:05
不小心轉錯帳戶 銀行要經對方同意才能扣回款項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604/1460141.htm
來源:ETtoday新聞雲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過去曾發生民眾突然發現帳戶中多出一筆錢,但又不知道是誰轉的,擔心被銀行凍結帳戶
。銀行局表示,通常轉錯帳可分為3種情況,包括輸錯帳號、遭詐騙、薪轉。其中,不小
心輸錯帳號是最麻煩的。
民眾在網路購物或是轉錢給朋友時,有時會不小心輸錯帳號,將錢轉到他人帳戶裡。銀行
局表示,若錢已經匯出去,民眾要趕快通知自己帳戶的銀行,銀行會跟匯入款的銀行溝通
,匯入款銀行要去取得對方客戶同意,才能做沖銷,銀行不能直接做扣款的動作。
但若對方不同意銀行把錢扣回呢?銀行局表示,這時就變成雙方要坐下來好好談,因為收
到錢的人可以主張這是應該收到的,而轉錢出去的人也可以舉證自己轉錯帳,甚至指控對
方是不當得利。
第二種情況是被詐騙,如果民眾的帳戶發生不當資金交易,檢調單位會去通知銀行,銀行
就要把該帳戶列為警示戶,依照異常帳戶的管理規定來辦理。
第三種情況,則是公司發薪水到民眾的薪轉戶,銀行局指出,因為薪轉戶是有契約的,若
公司發現算錯薪水,就要看契約中公司是否有權可以更正,若契約中有明訂可更正,銀行
是可以先沖回再更正為正確金額。
但若公司發薪水到戶頭,員工都領出來了才發現有誤呢?銀行局說,因為薪轉戶是有契約
約定的,如果不小心花掉了,依照規定員工是要把錢還出來的。
心得:如果對方不願意還,可能要打官司了吧?但打官司麻煩,
最好是能溝通說服對方。
作者: tokeep (巴爾的摩根費里曼)   2019-06-04 21:24:00
堅持不還就侵佔.會有刑責的
作者: qxxrbull (XPEC)   2019-06-04 21:30:00
但也只能打官司才能強制還 銀行也不能直接動
作者: charles0939 (希望)   2019-06-04 22:00:00
侵「占」罪https://youtu.be/F67QsVIgbCs 個案認定
作者: qkonno (˙A˙)   2019-06-04 22:13:00
之前郵局轉錯,對方資料太久沒更新,郵局說聯絡不到對方,只能凍結,三年了都沒下文@@
作者: A1101166 (你有台幣我有肝號 )   2019-06-04 22:13:00
不當得利可以告吧
作者: prussian (prussian)   2019-06-04 22:55:00
會有這一則新聞是因為:發錯年終獎金元大銀擅扣存戶錢金管會:沒有背信罪問題
作者: chihchingho (野原)   2019-06-04 23:13:00
刑法第334條侵占罪的客體必須是物,存款是存戶對銀行的債權,何來的刑責?
作者: wtfconk (mean)   2019-06-05 00:00:00
被動地收到款項何來侵占?況且現在詐騙集團那麼多,怎麼知道那不是詐欺話術,甚至還要浪費當事人時間去查證耶…
作者: JUSTER (不聽不聽你別說)   2019-06-05 01:21:00
轉帳時都已經雙重確認帳號了,轉錯還要我還錢?
作者: TZUYIC (Celine LoveMeBackToLife)   2019-06-05 01:24:00
轉錯到別人的帳戶,基本上是製造對方的麻煩,別人根本沒做任何事情,卻要替你收拾殘局。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19-06-05 01:50:00
領錢的時候 atm多出來幾張 你沒聯絡銀行或找警察把錢帶走還不是會被銀行告侵占錢不拿走被別人拿 也有你的事 這也是替別人製造麻煩 怎麼客戶出包還要對方同意 銀行出包不同意也不行 還會被告
作者: bill0205 (善良的小孩沒人愛)   2019-06-05 06:43:00
ATM領錢 領多 24小時內的歡樂送外帶官司少領被扣 :已是下班時間 明天再來
作者: YCL13 (靜默)   2019-06-05 07:04:00
銀行自己弄錯時就不是這種說法了.....
作者: calase (萬難地天紀柳)   2019-06-05 07:26:00
銀行自己弄錯的話記錄很多吧,行員也可以證明是自己疏失,兩邊都是客戶的話,銀行如何確定哪一邊客戶說真話?
作者: enjoyyou (漫步人間)   2019-06-05 09:13:00
打官司就時間成本和規費而已 ..
作者: ccpz (OoOoOo)   2019-06-05 09:25:00
而且轉出人說轉錯就轉錯? 如果以後轉出人說要取消就可以拿回來,一定天下大亂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9-06-05 09:31:00
為何不提供一個額外選項,輸入戶名最後一至兩字,正確才轉ATM可能輸入中文較麻煩,但網銀應該可以做到
作者: Lincoln (林肯)   2019-06-05 09:41:00
希望有權有勢的人去ATM領錢被吃然後請律師告銀行可惜有錢人少碰ATM 這種機會沒有很多公司會計人員去ATM領錢 銀行一定服務周到,不敢得罪客戶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9-06-05 12:52:00
頂多告民事不當得利,哪來的刑事侵占?
作者: justto (艾打逼)   2019-06-05 13:06:00
已經有銀行網銀必須輸入末三碼,日盛轉轉樂也要輸末三碼呀
作者: jean0519 (Jean)   2019-06-05 13:15:00
之前簿子有人轉到我帳戶收回的紀錄,完全沒有收到任何通知
作者: kichikuou (鬼畜王)   2019-06-05 16:25:00
不當得利,沒有侵占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9-06-05 17:50:00
可以直接收回喔?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9-06-05 19:56:00
37樓在哪間銀行,有點恐怖
作者: jean0519 (Jean)   2019-06-05 22:10:00
中X,我看到這篇才知道要本人同意才可以收回!但已經是3年前的事了,當時也沒想太多想說反正本來就不是我的錢。但現在想想覺得有點可怕
作者: chihchingho (野原)   2019-06-06 00:57:00
回b大,除非是機器故障溢領有可能成立侵占遺失物(還有爭議),不然你的戶頭10000元,就代表你有對銀行的10000元債權,你領出來本來就你的權利
作者: tony870414 (Autumn)   2019-06-06 18:37:00
那我看別人不爽隨便匯款告人家侵占可以就對了嗎?
作者: mariomaurer (Mario Maurer)   2019-06-07 07:18:00
美金
作者: lee28119 (德莫尼克)   2019-06-07 21:18:00
這種刑事都不會成立啦
作者: lch6692   2019-06-08 16:33:00
37樓沒被通知直接沖正應該是臨櫃辦理轉帳的時候櫃檯轉錯而不是網銀或ATM轉錯,因為一旦櫃員做錯帳跟客人填寫的傳票不一樣時本來就是立即沖正
作者: stanwu (stanwu)   2019-06-09 09:22:00
希望網拍或是商家以後可以接受用LP或是街口轉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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