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前年底因網購遇到第三方詐騙被列為警示帳戶(過程就不說了,現在詐騙集團有夠聰明的,幹…)
期間開了幾次偵查庭,檢察官說現在正在緝捕主謀後面可能還需要我提供資料,近期才獲得不起訴處份去消除聯徵紀錄,在網路上用自然人憑證查詢也是一片乾淨沒有Z類的註記,但今天申請台新Richart數位帳戶竟失敗告訴我目前還是警示帳戶,我瞬間傻掉,我回家還特地在用自然人查詢一遍,確實是一片乾淨
想請問各位大大,自然人憑證查詢的聯徵是不是一定準確呢?因為我看半天都沒有什麼Z類警示的紀錄,但台新客服就說有,還是Z類一定要郵局寄紙本查詢聯徵才會出現?
現在有點不知道是要怎麼做,要通報當初承辦消除警示帳戶的偵查隊還是去台新請他更新聯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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