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土銀好康獎不完!ATM及網路ATM您轉帳,土銀好禮送給您

作者: usedata (楓)   2014-08-16 16:31:26
活動辦法:
限本行個人戶於活動期間(民國103年7月1日至11月30日)依下列條件給予抽獎機會:
(1)個人戶持本行金融卡同一存款帳戶每透過本行自動櫃員機執行新臺幣跨行轉帳交易(含
約定轉帳及非約定轉帳)成功3筆,即得1次抽獎機會,6筆得2次抽獎機會,餘此類推。
(2)個人戶持本行金融卡同一存款帳戶每透過本行網路ATM執行新臺幣跨行轉帳交易(含約
定轉帳及非約定轉帳)成功3筆,即得1次抽獎機會,6筆得2次抽獎會,餘此類推。
(3)客戶執行上述交易時,成功筆數就活動辦法1、2分別獨立計算;客戶執行上述交易時
,如其手續費為零者,則不列入抽獎。
(4)當月符合上述條件者,於次月進行抽獎,並將筆數歸零重新計算。
活動獎項:
【頭獎】:全家禮券 新臺幣5,000元,每月1名。
【貳獎】:全家禮券 新臺幣2,000元,每月2名。
【參獎】:全家禮券 新臺幣500元,每月30名。
注意事項:
● 抽獎日期:分別在103年8月15日、103年9月15日、103年10月15日、103年11月17日、
103年12月15日經由電腦系統隨機抽出各獎項得主。
● 本活動中獎名單於抽獎日後十個營業日起於本行網站公告,請隨時注意活動網頁。
● 中獎人應於中獎名單公布後二個月內兌領完竣,逾期者視同放棄。
● 中獎人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至本活動執行跨行轉帳交易帳戶之原開戶分行領獎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人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單筆獎項價值超過新臺
幣1,000(含)元,本行將依規定開立扣繳憑單,中獎人須申報個人綜合所得;倘中獎人如
非中華民國居住之個人,不論獎項價值多寡,皆須自付獎項價值20%機會中獎所得稅後,
始得領獎。
● 中獎人不得將得獎資格轉讓他人,不得兌換、折現或更換其他贈品,商標屬該商品公
司所有。
● 參加抽獎者同意本行得於本活動範圍內,蒐集、處理、利用其個人資料暨同意公開公
布中獎者名單部分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姓名於本行網站。
●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本行有權決定取消、修改、延期或暫停本活動。
● 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行相關規定或解釋為主;本行保留更換等值獎項或修改
、變更、解釋及終止本活動權利。
轉自土銀網站
http://www.landbank.com.tw/NewsQuery.aspx?5ymEs3cvJfaL5P9kZFUNcKuYyvewutCA
雖然冷門歸冷門還是提供給大家囉!
作者: even0213 (簡單就好)   2014-08-16 19:23:00
渣渣:還要用抽的?誠意不足,要像乂勝一樣,爽爽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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