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議] 修法虐兒同住者知情不報視同共犯

作者: smartsnake (每天每天)   2024-04-09 22: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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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修法:虐兒者同住之親友,或托育單位之職員無制止及無主動報警則為虐兒共犯,與正犯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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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剴剴
作者: stephanie920 (妮)   2024-04-10 06:38:00
蘋果小姐你是保姆嗎?顛覆我三觀……跟外面停車什麼事?走過去的是車主家人嗎?標題就已經是知情不報了!妳被虐爆的時候旁邊有第三者坐著看電視妳覺得正常?
作者: akiraonlyone (ギンカ*チームkazu)   2024-04-10 13:30:00
可以懂提案初衷是希望有更多拯救受虐孩童的機會,但這提案太多瑕疵了,比如本案的外傭算共犯嗎?如果只是去親戚家住兩天就吃上官司有多少人要跳腳?
作者: CCarolineOuO (CC.卡洛琳)   2024-04-11 23:54:00
已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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