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4-6(新聞及政治文)修正

作者: ginlom (牛牛)   2023-03-06 18:51:15
板規4-6修正對照如下
【原條文】
肆、其他文章相關之規定
六、新聞及政治文
本板全面禁止談論與提及政治相關內容或圖片(包含但不限於政黨、人物、事件等)
標籤式的政治性名詞(包含但不限於綠共、4%、蟑螂、韭菜、1450等名詞)
本板宗旨範圍內之婦幼相關政策可討論,但推文務必遵循本條文第2點規範。
(1)發文規範:(含簽名)
新聞:應與板旨有關並僅限新聞發表日期7日內,且遵循所有板規條文從嚴裁罰
例如:2019/01/01之新聞,2019/01/08不得以新聞標題類別發表
文章須附上新聞網址、原文所有文字及滿50字(不含標點符號、數字及網址)心得
*若原新聞內容提及政治內容,請轉發者將其內容以字母 X 取代,避免爭議。
(2)推文規範:(含推、噓、箭頭)
禁止偏離主題大意或挾帶政治相關內容
※違者:依各條文加倍裁罰,並加罰以下罰則
初犯 →刪文+水桶30日
累犯 →刪文+水桶一年
情節重大→刪文+退文+永久水桶
【修正條文】
六、新聞及政治文
(1)發文規範:(含簽名)
新聞:與板旨有關並僅限新聞發表日期7日內,且遵循所有板規條文從嚴裁罰
例:2019/01/01之新聞,2019/01/08不得以新聞標題類別發表
文章須附上新聞網址、原文所有文字及滿50字(不含標點符號、數字及網址)心得
政治:除主題內容所提及與政治、歷史有關詞彙外,均不得主動提及任何政治或
歷史相關文字。(含原PO利用編輯回覆或推文回覆之內容)
(2)推文規範:(含推、噓、箭頭)
禁止偏離主題大意或挾帶易引戰之政治性名詞(且引起後續推文爭論)內容
(包含但不限於人物、黨派系、事件等字眼或議題、圖片等)
板主將視其推文內容及爭論程度判定是否違規。
※違者:依各條文加倍裁罰,並加罰以下罰則
初犯 →刪文+水桶30日
累犯 →刪文+水桶一年
情節重大→刪文+退文+永久水桶
此修正條文待寫入板規後正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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