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警告:Ririka

作者: ginlom (牛牛)   2021-11-25 13:31:44
條文內容
肆、其他文章相關之規定
四、群組文
限週四發文
(2)一群組每四週限一篇文(包含已刪除)
※違反者,依以下罰則處理
初犯 →刪文,計入警告名單,半年後歸零
違規文章
編號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標 題
149852 11/18 Ririka □ [群組] 台北市○○資訊交流群組
150072 11/25 Ririka □ [群組] 台北市○○資訊交流群組
違規事由
有違條文規定重覆發文。
其關鍵字以符號○代替
裁決
初犯,警告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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