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 反推 彰化員林 蘇月嫂 臨時放鳥

作者: w23514425 (w23514425)   2021-06-17 15:55:35
幫朋友代po,沒想到找月嫂會遇到這麼扯的事情,一定要分享給大家知道
簽約的時候一定要保障自己
一句話懶人包就是:簽約好的月嫂在孕婦滿33周進入最後階段時突然告知無法履約,理由
是婆婆過世,但經查證發現月嫂其實是要去加拿大(6/15彰基檢測,6/16班機)
去加拿大做什麼我們就不多揣測了...
以下原文複製
本來還很悠哉的在整理待產用品,
盡量放過自己、放慢腳步,
度過/撐過居家防疫一打二待產後期。
結果,就在端午節當天,去年底預約好的月嫂傳了訊息給我先生,說她婆婆跌倒住院過世
了,沒辦法履約了。
這個月嫂、這個理由,讓我整個端午節都在當 柯 南 !
因為,她在今年初才用婆婆死掉當理由丟包了介紹她給我的產婦!!
半年內婆婆死兩次是哪招啊!!
以下文長,沒時間看故事的可以跳過。
重點是,身邊親友或是自己有需要找月嫂的,請千萬避開「彰化員林的 蘇婕0月嫂」
重點是,身邊親友或是自己有需要找月嫂的,請千萬避開「彰化員林的 蘇婕0月嫂」
故事開始:
第一次找月嫂就踩雷!
下面提到的個人資訊,都是網路上公開搜尋可得。但為保護當事者,仍為必要之遮掩!
分享給需要的朋友們,只希望待產的媽媽們不要再遇到這樣的狀況,懷孕生孩子已經夠累
了,還要處理這種多餘的麻煩,真的士可忍孰不可忍!
月子阿姨 蘇婕0
(Line名稱 Linda蘇玲0;
FB粉專 蘇婕0專業海外月子服務)
https://i.imgur.com/1NqNkNX.jpg
109年在同為產婦的朋友介紹下,於109/12/28和月嫂蘇婕0(下稱乙方)簽約付訂。
未料,隨即得知介紹乙方給我的產婦朋友在12/25接獲乙方通知,家中婆婆過世無法履約
,但她的預產期是1/2!
先生與乙方聯絡時,對方卻說人在國外!當下我與先生覺得不妥,但因這並不能成為我與
乙方解約之理由,基於簽約精神,我們只能持續觀察保持聯絡。
https://i.imgur.com/HQdSQLV.jpg
110/5月,先生還主動詢問乙方是否能履約,也告知對方我們在孕期滿37週後就會和醫生
確定生產日期,時間預計在7月初,乙方也回覆沒有問題能如期履約。
110/6/14,就在我孕期滿33週即將臨產,乙方傳訊告知先生,訊息如附圖1。
https://i.imgur.com/jdHytcX.jpg
真的太誇張!相同的理由為什麼能用2次!而且我們上網搜尋時發現乙方在6/7發問尋找
飛國外的同伴!詳見圖2。
https://i.imgur.com/pIbT1op.jpg
我們當下決定與乙方解約,不接受她轉介給其他月嫂。乙方居然還說已經片面將合約轉給
我們當下決定與乙方解約,不接受她轉介給其他月嫂。乙方居然還說已經片面將合約轉給
他人!詳見圖3。
https://i.imgur.com/r4RFzU8.jpg
事已至此,我們已無法再信任乙方提出的任何說法,回頭去檢視當初的到府月子服務合約
,對方只需署名,而我方卻需提供完整個人資訊!詳見圖4。
https://i.imgur.com/AEaQxmk.jpg
而後,我們上網搜尋官方建議的到府月子定型化契約,堅持立場也告知乙方我們所搜集
的資訊,依照目前狀況,可歸責於乙方的解約事由,乙方應加倍退回我們所付之訂金。
乙方秒退回我們所付的訂金全額。為保障自身權益,我方也請乙方簽署月子契約終止切
結書。詳見圖5。
https://i.imgur.com/XMMyzy5.jpg
以為故事到這裡結束了嗎?
並沒有,
蘇姓月嫂在心虛秒退訂金後,還跟我先生辯解,說她沒有要出國,半年內走了婆婆媽媽她
也不願意。
https://i.imgur.com/DBYBWd4.jpg
這真的讓我覺得她完全不心虛,我沒說出我的經歷,就是在姑息養奸!
我繼續認真的當柯南,也被我查到她自己說6/15要去彰基做檢測,6/16的班機!詳見圖6
、7。
https://i.imgur.com/6S3wyJG.jpg
這種人是不是太誇張,海外月嫂的薪水比較好大家都知道,
她大可以專心賺外幣啊,幹嘛拿台灣產婦當備胎這樣糟蹋人!
我是運氣好,現在疫情期間她得提前出國連帶要提前丟包我,我才有反應的時間。
如果是一般新手媽媽,遇到這種事情,整個待產的步調都亂了,真的只能被她牽著鼻子走
耶!
社會百態,什麼人都有,現在網路上也有豐富的資訊提供給大家參考,接洽時再怎麼
相談甚歡,簽約時,請盡量以官方提供的定型化契約為範本,保障自己也保障對方。
相談甚歡,簽約時,請盡量以官方提供的定型化契約為範本,保障自己也保障對方。
遇到突發狀況,別慌張。當斷則斷,遇到不合適的人,重新出發絕對比歹戲拖棚要好。
後續就是產婦有順利找到新的月嫂,現在正準備七月迎接寶寶。
這故事要告訴大家,簽約的時候也務必要請對方提供基本資料,像是身分證地址電話等
事主表示當時連想要寄個存證信函給對方也沒辦法
但簽約時產婦卻需要提供這些資料,是不對等的
月嫂解約是退還押金,再加一倍(根據契約),但對於產婦來說整件事情造成的兵荒
馬亂根本不是金錢所解決得了的
作者: cat763152001 ( )   2021-06-17 19:29:00
這個說謊的技術..XD
作者: snowlove2244 (阿雪)   2021-06-18 00:29:00
超沒品!
作者: jennyfish102 (想要多一個人)   2021-06-18 02:03:00
人品問題
作者: flyingfish71 (教練我想打球)   2021-06-19 00:10:00
幫高調,真的滿過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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