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婦幼車位

作者: He (鄉民害我不淺......Orz)   2020-10-06 23:25:30
前文恕刪
幫忙補充一下好了,原文國道警察的說法不太正確,
前後各一張那通常是檢舉違規停車用的,
無證占用專用車位,無論是身障或是嬤嬤寶寶停車格
重點是 "專用格、車牌、前擋無證"
重點是 "專用格、車牌、前擋無證"
重點是 "專用格、車牌、前擋無證"
通常我個人的習慣是遠距離拍一張,
把被檢舉車輛與專用車格的特徵或標示拍到;
然後近距離再一張,把車牌與前擋拍到。
前擋太黑或是現場光線影響拍不清楚的話,可以再補一張前擋特寫,
但記得跟前一張有車牌的照片中有相同的特徵以供辨識為同一台車。
前後各一張但卻沒拍到重點的話承辦單位不會去幫你查對方有沒有申請車證的。
(提醒一下,有證但是沒放前擋一樣會被罰喔)
接下來是檢舉單位與檢舉內容
有些縣市沒有專門設立停管科,
例如新竹縣是交通旅遊處管理科,苗栗縣是工務處道路管理科負責。
當然你寫停管科,收件單位也會幫你轉去正確的承辦單位,
但為避免夜長夢多,起什麼爭議的話他們還有藉口開脫,
所以我個人通常都直接寫 "請轉停車管理單位查核處分"。
重點是檢舉的管道,如果你要檢舉的車輛在 "道路" 上,
(例如路邊的身障停車格)
那這樣就是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辦理;
如果是在一般公私立停車場,那是歸停車場法辦理。
所以停在路邊停車格的違規佔用投書到各縣市的交通違規檢舉網站,
停車場的違規佔用則是直接投書到各縣市的首長信箱即可。
以下是我慣用的檢舉內容
標題:無識別證占用專用停車格
內容:
下列無識別證占用專用停車格之車輛,請轉停車管理單位查核處分
違規地點:苗栗市國華路599號家樂福量販店停車場
違規日期:109/9/29
違規時間:17:36
違規車號:ALX-XX99
違規事實:無識別證佔用親子友善停車位
剩下關於現場怎麼跟對方爭論,對分如何惡質耍賴,其實都與案情無關,
當然如果是單純想發洩的話謝進去也未嘗不可,
只是我個人習慣簡潔,不喜歡加入太多可能會模糊焦點的資訊。
以上是我從占用媽寶停車位正式開罰開始至今,
檢舉約一百輛次,足跡遍布北桃竹苗中嘉的經驗與心得,
提供給各位曾因為車格被無證車輛佔用而憤慨的爸爸媽媽參考。
自己的權益自己捍衛,自己的車格自己保護!
我自己是不太喜歡跑去勸導對方,習慣等對方停好車之後直接檢舉,
我總覺得你再怎麼勸,他這次就算摸摸鼻子走了,下次還是會停,
不如就讓他繳幾次學費,保證財去人乖乖。
一張罰單辦不到,那就兩張;我相信沒有罰不怕,只有還沒罰到怕的。
我們學校就有老師被我連續檢舉了七次,現在乖得跟什麼似的XD
不過最後還是要抱怨一下,有些縣市其實處理得很不好。
例如新竹縣,很明顯的根本就沒有處理過相關檢舉,
所以當我檢舉的時候縣長信箱直接回我不予舉發,
拿交通違規檢舉要附上身分證字號的理由來塘塞我,
還說停車場法沒規定,那他們會研議是否要附上身分證字號才受理。
(人家中央就是沒有規定你地方政府可以修改法條?)
經過一連串的申訴之後,目前被我投訴到行政院長信箱,
不知道最後會怎麼處理。
作者: sparkling214 (優格)   2020-10-07 09:18:00
推 謝謝教學自己的車位自己捍衛
作者: nicole025224 (nicole1111)   2020-10-07 17:33:00
推!新竹好像國家不缺錢,檢舉什麼效率都很差國家打錯 是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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