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寶寶] 托嬰因稽核缺失被取消準公共,補助也沒了

作者: hydra60319 (收收)   2020-05-08 17:08:07
請人代PO,勿來信,不同意轉發到媽寶版以外的地方。
以下是我不愉快的托嬰經驗分享。
感覺原PO的經驗應該沒那麼糟,所以也沒有覺得非走不可,去留請自行決定。
我先說一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請勿自行腦補。
小孩送托後,某天因腸病毒住院,住院才發現:
1.托嬰中心向家長收取保費,主任卻未幫小孩投保兒童團險(強制險)。
(問過法界朋友,我可以證明是故意未投保的話,可能涉及詐欺是刑事罪)
2.社會局也查不到小孩有入托的資料(小孩是隱藏人物)
3.因腸病毒涉及退費問題,才發現托嬰的薇薇安老師未經家長同意,竄改托育契約書送社
會局備查。
(同樣問過法界朋友,可能涉及變造文書是刑事罪)
4.出院後「提醒」托嬰主任,腸病毒請依法通報。主任告知「腸病毒只有71型才要通報,
腸病毒例如咽峽炎、手足口症都是輕症,可以不用通報」,但既然「家長要求」,主任承
諾會通報。
(自從主任說腸病毒只有71型才要通報後,我對於主任充滿不信任,她說什麼我都會向第
三方求證。)
托嬰中心關於此事件的處理:
1.我發現小孩無保險的同時,主任立刻將我的小孩與「其他3名小孩」投保並加入社會局
系統。
2.承諾會賠償我小孩無保險,無法申請理賠的住院費用。意思是不是全額賠償,而是假設
有保險的狀況下,保險公司賠多少她就賠多少,且請求我讓她分期付款。我答應且讓她分
期付款,賠償金額之後再談。
以為事情就這樣解決了?結果不是我想的那麼簡單...
主任自從答應賠償後,就沒有主動聯絡我,都是我自己打去問主任進度。
最後主任為了減少賠償金額,還曲解了保單條款,跟我說「保險公司業務說」醫療給付以
1000元為限,也請求分2期還款,我答應。
我不是不懂保單條款,也有私自向保險公司求證,只是小孩在別人手上,不要撕破臉。
結果2個月之內,我的小孩都得第2次腸病毒了,主任還沒依約還款...又要殺價、又要分
期,結果也不準時還,每次打給主任她都說她手頭很緊,呵呵,我不滿又有什麼用,她不
給我錢,我有什麼辦法?(無奈)
我必須說老師們都對我的小孩很好,應該是沒有虐待的情事發生,我的小孩也是真心喜歡
老師,好的部分也是要老實寫出來。
但送托期間,某幾天老師請假,主任照顧我的小孩,我也很懷疑主任有沒有認真照顧我的
小孩?主任照顧那幾天,我都在17:59前接到小孩,主任居然可以在聯絡簿上寫說18:00跟
18:30幫小孩換尿布?我可以接受偶爾筆誤,但...有問題的天數比沒問題的天數還多!
最後,輪到我的小孩可以離開之際,我要求依約退費。
主任「每天」都來跟我「協商、溝通」退少一點,用各種理由,例如說一週不等於7天(刷
新了我的常識)、或是跟我說「她問過社會局,『社會局說』可以不用依約退費」、或是
告知我公司有律師團,弄到法院會很麻煩等等的想逼退我,但我很堅持己見,最後終於依
約退費,主任卻說她是在「配合家長」(好像我欠主任人情一樣)。
喔,對了,在我離開之後找到主任臉書,她在「手頭很緊」分期還款這段時間,幫流浪貓
買高級貓罐頭,然後還去餐廳參加同學會吃香喝辣,呵呵,她不是「沒錢」,她是「沒錢
還我」;另外,她不斷欺騙家長卻在臉書發表對小孩的教育理念真的很想吐。
我當初跟原PO一樣,全區的準公共化都看過了,最喜歡的已經額滿,會選這間也是覺得沒
有負評,誰知道狠狠地打了我的臉呢?我好希望當時有人能發一篇負評,讓我慎重地考慮

朋友跟我說,如果我就這樣算了,也是自己生氣,不會幫助到其他人,我想了一想那我把
我經歷的事情放在網路上,但別忘了主任說公司有律師團啊,即使說的是真的,她想逼我
撤文可以故意在屏東報案,我還要從台北跑去屏東作筆錄捏,所以我必須要聲明以上都是
「我的」不愉快托嬰經驗,不是原PO的,我也不知道原PO說的是哪一間。
還是來回應原PO一下,為什麼有核備的托育人員不在現場?但是照顧小孩的卻是未核備人
員?因為登記在3樓的保母,實際不在3樓工作;托嬰主任應該專職專任,上班時間不照顧
托嬰中心的小孩,跑去幼兒園照顧幼兒園的小孩!但是市府人員前往稽查的時候,櫃台已
經先全棟廣播注意了,她們沒有被抓到,但她們只能想辦法不在現場,這樣懂嗎?
沒有超收是帳面上沒有超收。舉例,登記3個保母可以照顧15個小孩,但基於人力最有效
運用原則,其中1個保母派去其他樓層工作,稽查的時候櫃台先全棟廣播,並拖延時間請
稽查人員量體溫、填資料,好讓一些人來得及跑回登記的地方,但是跑不回去的人自己要
想辦法消失,查到頂多是不在現場,而非在他處工作。因為稽查人員不是檢調機關,沒有
搜索票,民代還要求他們要穿背上有XX局的大背心、出示證件且按電鈴,這樣懂嗎?
最後的最後,詐欺跟變造文書我沒有提告,因為光是其他事件就從農曆過年後處理到現在
還沒結束,我跟小孩的人生還要繼續,主任都告訴我公司有律師團了,不敢想像跑司法機
關要多久。希望我的前托嬰中心不要對號入座,現在沒有指名道姓,到時候被法院認證就
不好了,我雖然很怕麻煩,但我絕對不會怕托嬰主任,因為主任絕對無法想像我手上保留
多少一槍斃命的證據。
我可以提醒原PO的事:
1.托嬰中心說的話,妳都應該向第三方求證。
2.如果最後決定離開,請務必爭取依約退費,有問題就打給社會局或消保官。
想問原PO一個問題:看完我的故事,還覺得自己的成本很高嗎?
作者: ritachang708 (Rita)   2020-05-09 12:50:00
我記得ice大跟我住同一區 不過他們也有幼兒園 聽說很貴就是 之前在那做過月子 還曾經接過電話問要不要去聽聽幼兒園的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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