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請問生產與小孩醫療費用之報稅

作者: ballII (無限期徵才)   2019-06-28 22:45:23
※ 引述《imethankuo (ETHAN)》之銘言:
: 2.生產費用當然可以申報,也是在醫藥及生育費那欄位作修改
想請問各位媽媽爸爸的經驗:
1.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11994/3763171
這則報導說:在「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的醫院」就醫的醫療費,
才能列舉申報扣除額。
請問哪裡有「財政部認定」的醫院名單呢?
例如:在禾馨診所生產的費用,可以列舉申報嗎?
2.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408/4788478781026034315
這篇說:「因病赴國外就醫,只要能檢附國外公立醫院、財團法人組織的醫院、
公私立大學附設醫院出具的證明,就可申報扣除。」
請問這又要怎麼判別呢?
請問有人出國時就醫,並在報稅時列舉申報成功的嗎?
3. 在備孕和懷孕期須做很多檢查,
若檢查並不是在醫院做,
而是拿著婦產科或不孕專科醫師的處方籤(明列要做哪項檢查,有醫師簽名或用印)
去檢驗所自費做,
那麼在檢驗所支付的費用可以列舉申報嗎?
例如聯合醫事檢驗所就明言他們提供的收據無法用來報稅,
所以就算有醫師的處方籤也無法嗎?
另外,拿著醫師的處方籤到醫院以外的藥局買藥,可以報稅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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