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教育部爭對幼兒園聯合提告澄清稿

作者: mimix1986 (努力~)   2018-08-31 18:10:37
新聞來源:
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FD56C961F1677400&s=EBF06CB23AA475A5
新聞標題:
教育部嚴正回應,部分幼教團體曲解「準公共機制」,影響家長權益(澄清稿)
新聞內容:
有關部分幼教團體曲解「準公共機制」政策,傳布錯誤訊息,教育部嚴正回應如下:
一、面對少子女化危機刻不容緩,各界應齊心共同努力,加速擴展平價教保服務機會
少子女化是國安問題,為穩定人口出生率,相關策略之推動刻不容緩,為解決困境必須多
管齊下,並需各界齊心共同努力;而擴展平價的教保服務,是年輕家庭迫切的期待,也絶
對是必要的措施。此次在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中,首次增加準公共機制,是考量私立幼
兒園長期以來的貢獻,透過公私合作可再增加優質平價教保服務之可近性,為園方、教師
及家長創造多贏。
對於準公共機制,部分團體代表多次反映,準公共機制確實是一個好的政策,但因為他們
經營的幼兒園收費遠高於準公共機制合作的額度,沒辦法參加,因此對合作額度有意見,
而不是準公共機制的推動方向;另外,部分私立幼兒園也私下表示,政策規劃方向對家長
好、對老師好、對業者友善,實在看不出為何部分幼教團體需要強烈反對,對於這種要求
他人不得加入的作為也不表認同,也不會跟進。
此次,政府在規劃少子女化對策時,主張「0-5歲全面關照」,並且尊重家長選擇權,因
此,採分軌推動,一方面擴展平價教保服務讓家長可以就近選擇,也理解公立、非營利及
準公共供應量不可能滿足全數家長需求,因此,對於綜所稅率未達20%家庭的2-4歲幼兒,
而且沒有接受公共或準公共教保服務,也沒有正在領育嬰留職停薪者,自108年8月起,發
放每月2,500元之育兒津貼,減輕家長負擔。
二、準公共機制是政府與原本收費就在一定額度以下的私立幼兒園合作,並沒有要求幼兒
園調降收費,也尊重各園多元課程發展
107學年度全國各私立幼兒園的收費數額,已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下簡稱幼照法)在今
年4月報給各縣市教育局(處)備查,並且已登錄至資訊系統;而準公共機制的要件是與備
查數額在一定額度以下的私立幼兒園合作,並沒有、也不會要求私立幼兒園調降收費;同
時,尊重幼兒園的專業自主性,依循自定的本位課程方向與內涵,發展多元適性的課程。
因此,對於選擇加入準公共機制的私立幼兒園,是以107年4月已登載之107學年度收費與
政府進行合作,符合規定要件的私立幼兒園與政府簽訂合作契約,成為「準公共幼兒園」
後,園內的幼兒每月就可享有繳費不超過4,500元的優惠,原來的收費與家長繳費間的差
額,會由政府幫家長直接支付給幼兒園。
另外,考量教師及教保員是幼兒教育與照顧的主要執行者,因此,訂定該2類人員最低薪
資水平,各園申請時,教師與教保員每月薪資至少達2萬9,000元,對於收費較低、薪資也
低於2萬9,000元的幼兒園,提供了調整收費以支應調整薪資的空間。
三、準公共機制申請要件簡要、資訊透明,有助穩定教保品質
準公共機制訂有「合作的收費範圍」、「教師及教保員薪資」、「基礎評鑑」、「建築物
公共安全檢查」、「教保生師比」及「教保服務品質」6項要件,符合規定者可申請為準
公共幼兒園,簡單的要件卻能為教保品質把關;再者,地方政府依幼照法規定應公告全國
所有公私立幼兒園的收費、基礎評鑑、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教保生師比例等,因此,家
長及民眾可以查詢相關資訊,透由資訊透明化,與家長共同監督,有助穩定幼兒園教保品
質。
四、申請作業簡化,政府協助家長支付幼兒園費用快速撥付
這次的準公共機制,採取大幅簡化行政作業的方式辦理,採最利於家長的方式計算,政府
各期協助家長支付費用的撥款時間、撥付方式及計算基準等,也都由資訊系統快速核算,
可落實行政減量,加速地方撥款程序,各縣市在開學2個月內(期初、期中2期)就可以全數
撥付給園方,今年在9月15日以前完成簽約者,也會在9月30日前撥付107學年度第1學期的
費用。
五、準公共機制採自由申請制,符合要件且有意願參與的私立幼兒園都可申請加入,並無
「壟斷」市場的情形
依照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規範,幼兒教育與照顧本來就是兒童權利保障,是國家應盡的責
任;OECD國家大多也採取公共化政策,確保幼兒教育與照顧的權益。因此,政府制定準公
共機制,是為減輕家庭子女的教育給付行政作為,讓0-5歲幼兒全面受到政府照顧,穩定
人口出生率必要的重要策略,並不是公平交易法所規範的事業。再者,準公共機制採自由
申請制,符合要件且有意願參與的私立幼兒園都可以申請加入,完全尊重幼兒園自由意願

六、感謝理性的私立幼兒園們不被團體繆誤的訊息影響,申請準公共機制共創多贏,與政
府齊心減輕家長育兒重擔,為挽救少子女化貢獻心力
準公共機制今年8月起於六都以外縣市先行辦理,目前前往各縣市教育處申請辦理的私立
幼兒園不乏大型幼兒園及辦學有口碑的幼兒園,渠等認同政府減輕家長負擔,改善教師與
教保薪資的政策推動方向;教育部在此,感謝理性的私立幼兒園們不被部分團體繆誤的訊
息影響,申請準公共機制共創多贏,為穩定人口出生率貢獻心力。
準公共機制於今年8月起,陸續受理6都以外縣市私立幼兒園申請加入,第一波準公共幼兒
園名册原則在9月17日公布;為利幼兒家長辨識,教育部將製作布條提供申請通過的幼兒
園懸掛,陸續也會有宣導單張、宣導短片等露出,讓社會大眾更加了解政策內涵,全國教
保資訊網
https://www.ece.moe.edu.tw/
也建置準公共專區可供民眾查詢,另外,家長及幼兒園若有相關問題,也可以在週一至週
五上午8時~下午5時,撥打諮詢專線電話:(02)2256-5366、(02)2256-5379洽詢。
讀後心得:
針對第二點,
是真的有圖利特定院所之嫌啊XD,
啊你政府一開始又沒說,
"只跟特定幾間收費比較低的院所簽喔",
家長看到沒簽還以為業者薪資沒2萬9很血汗嘞XD;
再來第三點,
就我外行人所知多出來的審核要件只有:
「合作的收費範圍」
「教師及教保員薪資」
其他:
「基礎評鑑」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
「教保生師比」
「教保服務品質」
都是基礎評鑑在做的,
講的好像有通過評鑑檢查,
但沒加入準公共化的院所跟沒做一樣,
其他的院所看了只會更火吧XD。
第五點就再重申一次,
我只是跟收費本來就不高的幼兒園簽,
如果院所有特殊教育沒辦法簽,
我也沒逼你要簽,
要簽就自己降低收費,
利潤不夠就自己刪減覺得幼兒不需要的課程跟花費,
家長問就說因為院所定位不同就行。
好吧,
我甘願花多一點……
一開始就自知我挑的不可能參加準公共化,
沒期望就沒失望~
作者: ritachang708 (Rita)   2018-09-02 00:21:00
好奇有補助特定幼兒園嗎?搶手的幼兒園不符合應該是本身就有條件無法符合吧(例如外師這件事) 至於改善薪資方面只能說幼教薪資低是事實 所以用此方式去提高老師薪資(事實上他們也值得這個薪資 只是大環境下老闆不願意給) 但我不知道搶手的幼兒園是否也是薪資較低?如果真的夠搶手且評價不錯 收費也較高 通常老師薪資也應該會較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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