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 關於大野狼童書的法律風險

作者: skyandrain   2018-08-27 00:53:11
最近這幾天在ptt媽寶板跟臉書造成風潮的「大野狼」外文童書展,以遠低於一般英文童
書行情的定價,造成網路上瘋狂買書風潮,但這幾天開始有人出來說,大野狼書展所賣的
書疑似是「不得在他地販售的書」
https://www.facebook.com/fanlin.chang?hc_ref=ARSRWSjda7eju3O6p9nYiE2g6a1wy1GYECpKDXwxMzYkNor5XD7MVFNQvby2vB9k-6M&fref=nf&__tn__=C-R
 
因為售價遠低於一般英文童書行情,實在有點奇怪,然後我看到這篇報導:
http://www.sinchew.com.my/node/1520627 
裡面提到大野狼書展的老闆保證所賣的書是是正版書,但是是屬於賣不完的「剩書」,所
以才這麼便宜。
倘若是這樣,這些便宜的外文童書,極有可能是法律上所說的「真品平行輸入」,意思是
這些外文童書確實是「正版」,但是很可能根本不能在台灣販售。(之所以說很可能,是
因為我這邊尚無法確認大野狼老闆是否有獲得著作權人的同意—同意在台灣販售這些童書
,倘若有,那確實合乎法律規定,反之,就是違反著作權法了)。
為什麼賣正版書還會違反著作權法?
因為我國著作權法第87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視為侵害著作
權或製版權:……四、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而輸入著作原件或其國外合法重製物者。」
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OC01.aspx?lsid=FL011264&lno=87 
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而「輸入…其國外合法重製物」。也就是說這些外文童書在外國,
倘若有經過著作權人同意,當然是合法重製物,但是倘若著作權人未曾同意大野狼書展老
闆把這些「賣剩」的書,輸入到台灣販售,那大野狼書展的老闆,就違反著作權法了。
之所以是著作權的真品,卻禁止平行輸入,當然法制上有正反不同的看法,詳細贊成與反
對的理由,可以參考經濟部的研究報告:
https://www.tipo.gov.tw/dl.asp?fileName=dd7fb48e-b70b-48fa-9dd7-61d1060674e0.doc
 
不過以目前台灣的著作權法,是禁止「著作權商品」的真品平行輸入的。
板友可能會說:「不是聽說進水貨是合法的嗎?之前代購也都沒事。」
那是因為我國在「商標法」上,並不禁止真品平行輸入,所以代購家電商品,批來台灣賣
,即使上面就是放上大大的LOGO:「SONY」也不會有事。
但是童書是屬於「著作權商品」,涉及到的是著作權的問題,經濟部智財局也很清楚的說
到:著作權商品(例如:音樂CD、書籍等)會有著作權法禁止真品平行輸入的問題,但是倘若
主要用途並不是在「著作」,那就不是這裡所指的「著作權商品」
https://www.tipo.gov.tw/ct.asp?ctNode=7448&mp=1&xItem=570565 。而童書屬於「著
作權商品」,應該是不會有任何爭議,當然也屬於禁止真品平行輸入的範疇。
板友可能又會說:「那我出國玩從外國購買童書回國,也會違反著作權法嗎?」
我國著作權法第87條之1,針對這種情況已經有排除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前條第四款之規定,不適用之:…
三、為供輸入者個人非散布之利用或屬入境人員行李之一部分而輸入著作原件或一定數量
重製物者。
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OC01.aspx?lsid=FL011264&lno=87-1」
出國購買一套書回來自己看,就是屬於「個人非散布之利用」、「入境人員行李之一部分
」,但是書商在台灣未經著作權人同意,在台灣販售真品平行輸入的著作權商品,除非還
有符合我國著作權法第87條之1其他除外規定,否則還是會違反著作權法的。
我與大野狼書商並沒有任何恩怨,也不是其他書商派來的,只是剛好從事跟法律相關工作
,也剛好是為人父母,看到許多父母親,為了下一代而辛苦衝入衝出,進出書展,有便宜
的外文童書,固然可喜,但倘若來源有違法疑慮(我並不確定大野狼是否有獲得在台灣販
售童書的授權,但提出我的疑慮),在購買時,購買者本身固然不至於違法(法律處罰的
是輸入、散布行為),但是倘若是基於定價便宜,大量購入後再轉賣,爸爸媽媽也會有違
反著作權的風險,請參考經濟部的網頁:
https://www.tipo.gov.tw/fp.asp?fpage=cp&xItem=548800&ctNode=7448&mp=1&Captcha.ImageValidation=0pzte
建議大家還是謹慎為宜。
作者: Anderson0819 (炸醬牛肉烏龍麵)   2018-08-27 01:14:00
好喔你不要買別跟我搶
作者: chrislove051 (Christine)   2018-08-27 01:15:00
長知識推
作者: pandaforever (一生放蕩不羈愛圓仔)   2018-08-27 01:17:00
買書的行為除了自己的收穫也包含對創作者的支持,這種有侵權疑慮的還是謹慎點吧
作者: shanshan1113 (阿ㄓㄓ)   2018-08-27 01:19:00
那為何不書展一開始就告訴大家呢選擇書展結束後才在講,那買到的人也不知情啊現在才講豈不是馬後炮看到臉書發文的人說話方式令我想到陳三斤樓上(握
作者: pink19880502 (Rannie)   2018-08-27 02:03:00
先推專業
作者: badcapricorn (eleven)   2018-08-27 05:24:00
以後大野狼不想來,就……
作者: margaret3233 (margaret)   2018-08-27 09:12:00
希望這樣可以減少代購或搶購販賣分享知識而已 為什麼要聯繫店家
作者: badcapricorn (eleven)   2018-08-27 10:53:00
嗯嗯,知名出版社的童書蠻多的再怎麼樣也是國外出版社追來台灣而不是現在這樣,自稱是出版業的說有問題,然後又不明講哪裡
作者: shanshan1113 (阿ㄓㄓ)   2018-08-27 14:23:00
懂原po想告訴大家的美意,但實在不喜歡爆料者使用的的字眼.....
作者: margaret3233 (margaret)   2018-08-27 15:22:00
巴毛律師有寫收代購費基本上是營利行為 有觸法疑慮買的人沒事 但代購賣的人就有問題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