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1QOArzZ7 (SYSOP)公告專案小組成員

作者: mousepad   2018-05-01 22:03:49
看來有些使用者有比較強烈的質疑,
或者覺得用其他的類比可以否定這些公告的正當性,
因此容我對這些比較強烈的提問進行一次說明。
→ kyle123 : 不要轉移焦點,也不要故作無事輕挑。真要講,棒球 05/01 00:13
→ kyle123 : 版八掛版每天都在誹謗公然侮辱違反刑法了啦。(抱歉 05/01 00:13
→ kyle123 : ,我轉移焦點了) 05/01 00:13
1.
涉及公然侮辱的發言有沒有確實違法,
並不是每個板主都一眼就可以看出來。
要法官經過審判才知道。
比方說以前李敖說哪個人「醜」,
假設出現在看板上,
我們只能確定「他罵人」,
但有沒有「公然侮辱」,
要法官經過審判才知道才知道。
所以板主只能依據「他罵人」用板規處置。
2.
而且,那東西告訴乃論,
沒有人去提告、沒有判決書,
只能說有違法之虞。
你看看我的公告,
涉及「著作權」部分就因為告訴乃論而排除在重罰條款之外。
推 kyle123 : 建議啦。站長、小組長自己先討論討論,不要小組長出 05/01 00:33
→ kyle123 : 來公告引爭議,站長又跳下來解釋。雖然我還是不認同 05/01 00:33
→ kyle123 : 站長什麼不是關心寶寶的輕挑言論啦。 05/01 00:33
不好意思看起來你很在意那句話,
請回顧原文,
我是說,我們做這件事「不是因為」關心你的寶寶,而是「因為別的原因」。
我說的是「因果關係」。
強調這個因果關係,
是要回應那些宣稱風險自己承擔的人,
這些人似乎以為說風險自己承擔(也就是你不用管我、不用關心我),
就可以貼這些文章。
所以我必須說明,
會有這個公告才不是因為關心你(或你的寶寶)的風險,
是因為別的原因。
噓 frommars03 : 執法機關依法要求提供個資的話,本來就要依法提供, 05/01 13:04
→ frommars03 : 跟保護合法使用者的個資沒有關係,依法提供也不可 05/01 13:04
→ frommars03 : 能有關站危機,扯這個也扯太遠了吧好可笑 05/01 13:04
第一句話完全沒有法律觀念,重點是執法機關用什麼方式「要求」。
所以我公告中特別說了,不會因為「公文」就提供。
事實上,本站法務部門確實會「依法」提供啊,
依法本站唯一提供使用者個資的義務就是調取票。
你倒是該去質疑提供你其他網路服務的單位,
為什麼看到公文就隨便提供使用者資料。
作者: emily77choco (Emilly)   2018-05-02 10:50:00
人家小雪有講立場 搶不到奶粉生氣哦 顆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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