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寶寶] 請問幼兒園超收已是常態?

作者: hopek (unirene)   2018-03-27 13:42:31
不好意思,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我覺得超收這個社會問題很複雜,超收這件事情是違法的沒錯,但或許大家可以從長照的
角度去想想,,政府為了怕一般大眾負擔不起長照的費用
於是限定了照護的費用,收一個需要臥床的病人,收費是多少不能超過,但是這個收費,
根本不足以給一個臥床的老人適合的照護,
或許根本連維持基本生活都無法,照護機構只能各種壓低成本,或是就只能維
持基本生命需求,有吃,沒死就好,甚至不超收,就是賠錢。
我覺得大家在探討超收這個問題之前,是否可以多想想不同的方面,或許,這個師生比,
就是不足以負擔整個園區的成本?這個師生比,在法源制定上就是一種錯誤呢?
當然,費用可以提高,可是提高一般家長負擔的起嗎?當然,可以減少活動,減少遊樂器
材,食物可以用次級品,減少除了人事以外的成本,那小孩送去幼稚園的功用是什麼?不
就是希望可以在那邊快樂遊玩嗎?
覺得這個問題甚至是屬於整個大環境的問題,社會的問題太複雜了,絕對不是單純兩個超
收可以解釋的,也希望聽聽大家的意見~
或是,提出另一個問題,政府應該把幼教資源好好利用,但税收就是這麼多,在你們還沒
有生孩子之前,願意多付稅收給政府運用在幼兒照護上面嗎?
引述《robinson (阿呆)》之銘言:
: 二月開學時被幼兒園告知大寶(中班)班上會多來三個孩子
: 所以會從原來的15人 變成18人,一班是一個老師
: 後來去查了一下法規,法規如下:
: 招收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之班級,每班招收幼兒十五人以下
: 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一人,十六人以上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二人。
: 於是去跟幼兒園反應的答案居然是
: "沒錯~我們這樣違法,不過我們都是取得家長同意後才超收的"
: "而且我們全校的總師生比還是控制在合法範圍內"
: 我心中的OS是
: WTF~超收時你又沒徵詢過我意見,還好意思說取得家長同意?
: 明明就違法 還能硬凹說成全校師生比沒違法?
: 後來真的不爽打電話去附近區域的三四間幼兒園詢問有無缺額可以轉學
: 結果在詢問過程中頗傻眼的是
: 詢問到的"所有"幼兒園,都"剛好"超收到18個!?
: 這是聯合哄抬師生比的起手勢嗎? (怎麼可能全部都剛好18個?)
: 想在這請問大家各區域的幼兒園也都這樣搞嗎?
: 我們這邊是台中海線(大肚&烏日)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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