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育嬰留職中期間懷孕事項詢問

作者: nyywoo (進行式)   2018-02-25 22:11:00
大寶於106.05出生 產假56天 後請留停一年 原預計107.07復職
二寶意外來臨 初算是107.10生產
未來已考慮大寶2歲5已在上學 小寶1歲
我回職場...只是不知道回那裡的職場
請益
是否要7月回去上班三個月接著生產,然後請產假及留停?
若最後我沒有回去上班三個月(因為回去上班大寶的安置也是一個問題)在勞保的補助下

我同享有生育津貼底薪兩倍、育嬰津貼60%*六個月、縣市生產獎金是嗎?
有在網路搜尋看到此話,
『如果你是同時在照顧兩位以上的小孩(你好利害!),
育嬰假期間要合併計算,可以請到年紀最小的小孩滿3歲,
^^ ^^ ^^ ^^ ^^ ^^ ^^ ^^ ^^ ^^
同樣育嬰假最長只可以申請2年。』
不太懂意思,故希望有了解或有經驗的媽咪回答
因為突然,我打的好亂,希望看得懂
作者: selinalin628   2018-02-26 00:04:00
續請育嬰假不用先申請復職
作者: jennifer0115 (花)   2018-02-26 16:40:00
我們公司有碰過這個情況,我是資方,是請她延長育嬰假,產假前辦復職,然後接著休產假,不用真的回來上班,辦手續就可以了。這個兩個月產假可以領薪水。至於勞保的生育給付,應該要前六個月有在職才能申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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