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生產] 無法回復原職與提告過程

作者: imcarrie916 (imcarrie916)   2017-12-19 12:30:14
看到原PO這篇文章,真是心有戚戚焉。
辛苦了。
(文長慎入)(勿轉載)
我在孕期中也遇到父親職災的因素;發現很多公司違法的事情且態度消極。理賠算法東扣
西扣沒照勞基法條款。被冷淡了半年,說服父母親一同前往勞動部欲申請第一次的勞資調
解。
到了現場會由關懷中心志工去暸解,說明過程後。服務我們的志工表示有方法可以解決,
以為可以得到實質幫助。得到的答案是:回家念阿彌佗佛就可以... 並且一直要我們回家
再跟公司溝通溝通...當下我堅決表示要現場申請(因事發已超過半年且這時再回家父母可
能又不願意出門)
志工用手遮臉跟我母親講悄悄話說:啊年輕人跟我們想得不一樣...(讓我傳統父母親覺得
算了還是放棄吧)
最後在我的堅持下終於填了申請書。
志工表示選擇民間調解時間比較快,選了民間。
此次調解只有主席一位及對方一位律師。
過程中因為沒經驗,所以調解內容還是未如預期。
又過了半年,公司仍未關心。故再次做足功課應對。花了更多時間準備法條條款、實際案
例、各單位免費資訊。就在9月份我挺著39週肚子開了第二次的調解會。這次選擇主管機
關。有一位主席及雙方各有一位委員(可以自己指定)
這一年多真的是辛苦的過程;如果沒有準備好又或是弱勢家庭絕對會被唬弄過去...身心煎
熬。
心得重點:
1.各單位0800可以諮詢,不放棄任何意見。即使會遇到很多挫折。
2.準備背好條款並找出整理出類似實際案例;練習口條說明,模擬反對問題。(千萬不要
調解現場哭哭啼啼)把想說的內容平穩說出來,就算對方是律師也沒輒。
3.調解可以網路上申請。不用傻傻到現場諮詢...
(當時心情不愉快的內容有填在意見表,投入信箱。意見箱上面厚厚灰塵,果然石沉大海

4.指定主管機關委員,需要做功課。夠專業且同理心。好的委員非常加分。不用看到職業
律師或什麼教授就要選。
5.只要有準備。小蝦米也不要怕大鯨魚。
※ 引述《sweetfly (幸福找到了)》之銘言:
: 前言:
: 在媽寶版獲得許多育兒知識,很感謝各位前輩媽媽
: 然而希望我這次經驗的分享可幫助到遇到同樣問題的媽媽們
: 讓無良的企業知道欺負偉大的媽媽們會有哪些單位替我們教訓他。
: 進入主題:
: 1.
: 首先,記得在復職前一個月主動通知公司你將在一個月後回復原職
: 以mail或電話錄音方式,這樣才可保留證據。
: 2.
: 公司若不同意你回復原職或是無法如期復職
: 請在公司回覆你的30日內寄達「存證信函」至公司
: (不要在第30天才寄出,這樣一定來不及
: 因為會以回函郵戳日期為準,也建議以雙掛號限時寄出)
: 所謂的存證信函只是一種有法律效益的證據
: 代表你確實有通知公司要回復原職,不是寄出存證信函就代表你一定是要告公司
: 相關問題可諮詢勞工局的免費律師。
: PS1:2014年新增性平法第3條第9款,保障育嬰期滿「回復原職」。
: 即回復受雇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前之原有工作。
: PS2:公司若調動你單位,即使符合勞動基準法第10-1條調動五原則也是違法,
: 因為育嬰期滿就是要「回復原職」,除非你本人同意調動。
: 補「存證信函」寫法參考(至郵局買存證信函):
: 敬啟者:
: 公司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請公司依性平法第3條第9款讓本人如期復職至原職,
: 若無法回復原職,本人只好採取相關程序以爭取及維護權益。
: 第1、2項非常重要,收集證據與在有效時間寄出存證信函!
: 3.
: 向勞工局「就業安全科」申請「調解」與「申訴」,這兩項可同時申請。
: 調解,即勞工局會安排調解委員與雙方進行調解,通常都是調解不成
: 此時可拿此份調解報告至就業中心申請失業救濟金6個月。
: 申訴,代表檢舉公司違法,勞工局會派人至公司勞檢,如違法屬實將開罰公司
: 本人案件公司違反性平法,被勞檢兩次,開罰金額30萬起跳。
: 若在調解時就和解,可申請撤銷申訴案。
: 4.
: 因為這種案件屬於勞資糾紛,所以可以至法律扶助中心(簡稱法扶)申請律師提告公司
: 需提供勞工局調解不成的報告以及夫妻的收入與不動產資料(至國稅局申請)
: 法扶會審核決定全額或部份補助律師費。
: 5.
: 法扶會通知你審核結果,你再決定是否提告。
: 決定提告後,你可以指定律師也可由法扶安排
: 因為我沒有認識的律師,所以由法扶安排,幾天後就會收到律師的聯絡資料。
: 結果:
: 開庭後,老闆才知道自己公司被告(省略描述)
: 老闆是明理之人,知道公司違法一定告輸
: 因此與我和解,給了資遣費與一些補償,所有事情都由律師協助完成。
: 心得:
: 從向公司申請復職至正式開庭大約花費半年,
: 這當中也向勞工局申請調解與申訴,大約兩星期後就開調解會,三個月後勞檢開罰
: 真的非常耗時間,很多時候都在等待,很容易就讓人想放棄提告的念頭。
: 加上一開始向勞工局服務處諮詢時,她們都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 建議我申請調解,不要申訴,我出發前已查清楚只有申訴公司才會被勞檢
: 最後才告知我至就業安全科提出調解與申訴,若是意志不堅定真的就會放棄了。
: 即使公司違法明確,勞工局也無法強制公司給你資遣費等等,只能上法院!
: 很多公司賭定員工不會花錢花時間請律師,就繼續欺壓孕婦
: 但是別失望,法律扶助中心會很樂意幫助我們,雖然上法院聽起來很恐怖
: 但她們會協助我們申請律師,之後就都交給律師處理。
: 所以,千萬不要放棄為自己爭取權益,讓欺負孕婦的公司受到該有的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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