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月子] 請教月中合約問題

作者: diestern (星)   2017-09-29 01:12:03
最近也遇到月中合約的問題
我先前找的月中合約寫不退保證金
沒有審閱期
也沒一式雙份。只叫我用手機拍合約
(抱歉。擷取畫面有點暗)
https://i.imgur.com/dTLz9Kq.jpg
我打1950消費者保護專線去問
這樣合約是否有效
接電話的人一直問旁邊的人
問了很多問題他都不確定
還叫我有問題走法律途徑之類的
最後叫我有問題還可以再打電話問他們
我說問什麼你都不知道是要問你幹嘛
他說很少人月中合約有問題 (??)
後來因為月中說可以轉讓
(預產期8/26。月中說只能轉讓明年三月後的空房)
我就想轉讓就好
申訴什麼的感覺麻煩
後來好不容易找到人轉讓了
月中卻說要在預產期前就完成轉讓WTF
總之就是拿不回訂金
但定型化契約寫前2至20天解約至多扣30%
https://i.imgur.com/CoTyVno.jpg
不想失去訂金...
該找消基會 還是消保會?
引述《kikilalalulu (lulu)》之銘言:
: 這個情況是可以強制要求照政府的定型化契約執行的,
: 以政府的定型化契約為主,任何其他月中與定型化契約不同之處都可以視為無效,
: 若月中不能遵從的話,
: 可以直接上消基會申訴,強制要求執行,
: 以上是過來人經驗,提供參考!
: ※ 引述《amandakerin (愛是為了你存在)》之銘言:
: : 地點(必寫):台南貝詩特產後護理之家
: : 上週六到月中去簽約..因為當天還有事沒有當場仔細閱讀每條合約內容
: : 而且合約有註明簽約後有至少五天審閱期
: : 審閱期內有問題都可以討論或者取消合約
: : 所以我把合約帶回家再仔細閱讀
: : 後來發現合約裡有一條內容對產婦來說比較吃虧..內容如下:
: : 產婦或嬰兒預定進住日之前..因可歸責於乙方(機構)之事由,致無法履行契約,
: : 甲方(產婦)得解除契約,乙方應返還甲方所繳之訂金。(但是沒有提到應加倍返還訂
金)
: : 但甲方若要解除契約則會被扣訂金...
: : 有鑑於我懷大寶時在預產期前兩周發生月中爆發集體嬰兒感染導致後來無法入住的狀

: : 所以我對這點非常在意..所幸大寶那時簽的合約有提到會"加倍"返還
: : 所以雖然生產前還得奔波重新找月子中心..但至少有拿回一些精神上的賠償
: : (但還是希望沒有這些狀況發生可以順利入住最好)
: : 上網查閱了行政院公告的產後護理之家定型化契約範本及應記載事項
: : 第八條有寫到應加倍返還訂金..但這家月中卻把"加倍"兩個字拿掉了
: : 那假如我這胎運氣又很差..剛好又產前機構發生狀況無法入住
: : (這家月中今年初才開始營運..內部不知道還有沒有什麼工程突然要進行...)
: : 我只能拿回訂金..並無法得到任何權益損害賠償
: : 我覺得這樣很沒有保障
: : 隔天(星期天)打電話跟他們溝通..他們經過兩天內部討論..
: : 今天給我的回覆是契約內容他們不會修改
: : 就是會照這樣..看我能不能接受..
: : 就是會照這樣..看我能不能接受..
: : 並一直跟我強調他們真的很用心在做好感控絕對不會有問題
: : 並一直跟我說雙方應該建立在互信的基礎之上......
: : (我想他們應該也是咬定我十月就要生產了..我不敢取消合約吧)
: : 今天打電話問了消保官
: : 消保官說他們這樣的合約內容確實違反應記載事項..請我可去申訴
: : 消保官會對他們進行查證..屬實的話會進行開罰
: : 或者我就取消這份合約就好..或者等時間到了真的發生對方無法履約提供服務時
: : 再去進行訴訟..但會是一段漫長的訴訟......
: : 坦白說這家月中在合約這部分會讓我覺得有點沒有誠意
: : 我覺得互信應該要建立在機構方該做的要做..合約該載名的要載名
: : 消費者方面該遵守的就要遵守..這樣才能互信..
: : 而不是機構方鑽法律漏洞合約拿掉對自己不利的..然後還要消費者跟機構要互信
: : 現在覺得很想退掉這份合約不想入住了
: : 但目前已經在產前三個多月了..今年十月預產的問了好幾家月中都滿了..
: : 候補也要排很多個
: : 尚在考慮有沒有其他備案可以讓我取消這份合約
: : 因為我們家住在台南郊區..月子餐沒辦法送到這裡
: : 其他替代方案確實都不容易..所以有月子中心對我們來說最好
: : 不然就要退而求其次找其他品質比較沒那麼好的月中了
: : 請教一下版上的大家有簽約月子中心的(台南月中的板友若能分享給我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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