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高鐵座位的道德困難

作者: TANGMINHSIUN (千山萬水倆人行)   2017-04-13 12:28:22
※ 引述《frisch (frisch)》之銘言:
: 1. 孩童票必定屬於民法非成年人購買,高鐵網頁也註明孩童票應與成人隨行,
: 就我的購票經驗,實在不會預期到高鐵會賣不同車廂的孩童票。
: 2車17D 和8車17D, 對早期老花來說這是陷阱題吧?
純就民法這點回應。
提民法很不智。
妳在透過系統訂票的當下,不是也應該閱讀「線上購票交易注意事項」嗎?人家高鐵官網
明明就寫著「如果您點選「同意」或類似性質的選項,就將視為您事先已經知悉、並同意
本條款。如果您無法接受或不同意本條款時,請您切勿使用本系統訂位購票」,而且在「
一般聲明」也載明「您在訂位完成付款後,即構成有效購票契約,雙方之權利義務依台灣
高鐵經交通部備查並對外公告實施之「旅客運送契約」和其他依法訂定之詳細營運規章及
對外公告內容」,莫非妳想舉證妳是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還是妳有行為能力
但是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為?或是妳想主張妳的訂票行為是非出於自由意志所為?
人家賣票前也把「旅客運送契約」昭告在網路上,妳該不會是一不看交易注意事項、二不
看一般聲明、三不看旅客運送契約,然後就無意識的直接訂票付款,接著購票契約成立之
後,四不看座位編號,直到現場才驚覺代誌大條?!人家高鐵是有拿刀架在妳脖子要妳訂
票膩?線上購票契約成立的整個行為過程都沒問題扯民法是哪招?小時候參加高中大學聯
招是可以在成績公布後才扯說「不管啦!逼逼~學校老師沒教到、考題內容我看走眼,所
以大考中心要送分啦」這樣膩?都是成年人了成熟點,不要賴在地上打滾說「這不是肯德
基」這樣很難看。
要嘛妳主張「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還稍為有說服力一點。
作者: TANGMINHSIUN (千山萬水倆人行)   2017-04-13 13:03:00
只好催眠我自己又重新複習塵封已久的法條了(攤手)infinitig37大,購買孩童票之兒童乘車時,建議至少需有一位成人同行為宜。未滿12歲之兒童得購買孩童票,身高未滿115公分之兒童不佔位得免票,但應由已購全票或成年旅客陪同,且每位旅客攜帶之免票孩童以2人為限。惟得免票之兒童如需使用座位,或每一旅客攜帶免票兒童人數超過 2 人之部分,應購買兒童票。實務上,多數家長不會任由「兒童」單獨搭乘。是可以建議高鐵改寫系統程式,那我純回應她拿民法來嘴這件事,辯法條只會讓人覺得她得了便宜還賣乖,她最終得到她想要的了,卻還上來討拍,實在不智。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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