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 父母未就業育兒津貼問題請教

作者: small4blue (小嵐)   2016-12-06 14:42:42
今年2月生產,請了2個月的產假後又接著請6個月的育嬰假,育嬰假期間是105年4月11日
至10月10日止,生產後馬上請勞保局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勞保局育嬰津貼從4月底開始
核發至9月底,接著又把剩餘的一年半育嬰假請掉,未就業育兒津貼是10月12日左右文件
寄出申請,11月中收到核准補助公文,不過是從11月開始補助,請問我是10月中旬前提出
申請,為何不是10月開始補助津貼?
所以致電鄉公所相關業務人員陳小姐,她是解釋未就業育兒津貼是要從請領育嬰假津貼完
的隔月開始給付,因為檔案查出來我是請到10月中(她們認為育嬰津貼最後一期是10月領
完,我9月領是勞保局預先支付),所以未就業育兒津貼是從11月開始給付,如果有問題就
打電話到縣政府問相關業務人員。
今天再打去縣政府問相關業務員林小姐,也只說她們是依照勞保局給的資料,電腦查出月
份為主,如果10月撥款這樣電腦會顯示異常,因為他們也曾遇過相同問題,也有反應過但
問題不得解,她只有給我建議先領未就業育兒津貼後再領留職停薪育嬰津貼比較不會有給
付問題,想問是否有人跟我一樣情況,因為政府作業系統而少領一個月的育兒津貼?
作者: afterrainsky (姿姿)   2016-12-06 17:08:00
我也是少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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