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 猶豫該不該請留職停薪

作者: danielisas (灰)   2016-11-04 17:45:04
如題
本身是做醫療業,勞動性質,需久站,走動,推大機器等
目前懷孕15W,從6W時就斷斷續續有咖啡色分泌物,直到10W就停止了
截至目前為止,NIFTY,X脆折,SMA和懷孕初期常規血液檢查都過關
內診過,子宮頸也沒有息肉問題
原本以為進入中期應該會更穩定
怎麼知道現在又有咖啡紅色的分泌物
的確,最近工作負擔有比較大,每到下午肚子都會有點悶悶痛痛的
直到晚上休息了一晚,隔天才舒服
剛剛看診時醫師確認羊膜完整,子宮頸沒軟現象,判定應該是子宮頸微血管充血破裂
幫我開了先兆性流產的診斷證明
建議我可以先請假幾天,再回來上班
但我比較困惑是,休息和安胎藥用了之後若有改善
但回去上班,工作負擔還是一樣大呀
我把問題拋給醫師,詢問有沒有留職停薪必要
他給我的回答是,很多院內員工都是這樣撐過來
(聽他語氣就是沒有那麼必要的感覺)
所以,我心裡開始很多劇場...
如果真的出現了比較嚴重的流產徵兆,例如羊膜破,子宮軟化
那麼到時要安胎豈不是來不及了嗎?
又或是撐超過20週
結果20幾或30出頭週數早產
那我不是拿我小孩一輩子的健康做犧牲嗎?
謝謝各位看完以上我的擔憂,我想問,有沒有媽咪有類似經驗可以提供
我實在不知道,是照醫師所說,休息好了,就繼續上班?
還是乾脆心一橫請留職停薪?
作者: charlenebaby (雪嫣芷喬)   2016-11-04 18:33:00
只有妳可以保護寶寶和自己
作者: CHRISTINAYEN (CHRIS)   2016-11-04 21:02:00
"留職停薪"有一定的規定 你這應該是請安胎假
作者: dearlayla310 (mimifox)   2016-11-05 16:13:00
醫療業+1,我後期常宮縮胸悶心悸,就請了,如果沒做到我能做的,真流掉了我會嘔死然後安胎假最多可請兩個月帶薪假對不起,是30天,我記錯了。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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