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子] 護理之家或月子中心滿房的契約陷阱

作者: doggypoo (找方法!!)   2016-10-25 19:02:34
內人近期因某護理之家因滿房為由,要求延後入住,引發消費爭議
經研讀定型化契約後,分享研究心得
護理之家(乙方)提供的定型化契約有關滿房處理條文
甲方若有因提前或延後在預定進住期前需住房時,若因滿房無法進住者,則甲方應等
乙方安排床位,並依實際入住天數收費不得視為乙方違約。如甲方不願等候床位者
則全數退還訂金。
另在預定進住日期(預定生產日前後一周內)條款中規定,在進住日期內若碰到滿房衝突,
皆依上合約辦理。
所以契約寫得很清楚,不管是什麼時候生的,滿房就是滿房,一切聽從護理之家安排,
我認為這對消費者權益保障是有瑕疵的。乙方沒有違反契約的誠信原則嗎?
護理之家在商言商,自然希望客戶越多越好,很可惜的,消費者權益就這樣犧牲了。
站在消費者的立場,在預定進住日期入住就應有床位,不然乙方自行解約,賠2倍違約金
在預定進住日期之前後入住,由乙方安排,明確載明備胎產後護理之家,最好讓甲方
再簽名確認,也許這樣是比較好的做法
以上廢言,給挑護理之家的爸媽與有良心的產後護理之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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