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寶寶] 在部落格的分享請小心

作者: Ashelying (幸福是水中的倒影)   2016-10-12 22:59:31
抱歉,自己回自己的文,
今天去衛生局說明回來了,
只能認錯道歉,請求輕判
要罰多少只能等收到公文才知道
既然繳了學費,就順便問清楚
再次強調,
所有藥物與醫療用品的分享、文章、心得文全部刪掉
所有藥物與醫療用品的分享、文章、心得文全部刪掉
所有藥物與醫療用品的分享、文章、心得文全部刪掉
很重要一定要講這麼多遍,
罰款很重(幾萬~幾十萬),只要被檢舉一定成立
對於打廣告的定義,我們跟政府的看法不同,
只要提到產品名稱與效果就算廣告,
你怎麼凹說是心得文都沒用
舉例:
我買了一台xx牌抽痰機,我覺得吸得蠻乾淨的
我買了**噴霧機,感覺霧氣的分子好像有比較小,效果不錯
這台##三合一機器有噴霧、抽痰、清洗鼻子的功能
你就中獎了,因為出現品牌名稱&"效果"
雖然很像文字獄,但是只要提到"效果""紓緩"等就算廣告
就連隔壁版的業務「我用了ooo防水眼線筆,防水效果不錯哦」
一樣中獎,只是適用法條不同
承辦人跟我說他平均一年要辦1000件這種案子,
這在網路上都有專門的人士在檢舉,
檢舉沒有獎金可領,所以幾乎都是同業在檢舉
他很好奇問我問什麼要寫這種文章,
我說東西很貴,動輒幾千塊,當然會先看別人的心得文才下手
他說:站在他的立場,沒有心得文這種東西,這就是廣告!!
所以各位媽媽們,回去部落格、FB找找看有沒有相關文章,
趕快刪掉,
要分享藥物與醫療用品前,
請先在外盒上找找有沒有衛福部醫製字號等等,
如果有,千萬千萬千萬不可分享或po文,
只要有人檢舉,一律都會被視為替廠商打廣告
趕快回去檢查吧,有踩線的文章全部刪掉,
免得到時候被檢舉就慘了
作者: jasmine12356 (weishin)   2016-10-12 23:06:00
謝謝提醒!
作者: wanpinghsu11 (有沒有那麼八卦)   2016-10-13 00:11:00
拍拍,好倒霉啊!居然遇上這種事!
作者: kleinerprinz (小王子與狐狸)   2016-10-13 00:27:00
化妝品廣告需事前申請核准
作者: collector111 (collector111)   2016-10-13 17:02:00
心得文不合法的話不知道要相信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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