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寶寶] 大家會去連署殺童者唯一死刑嗎?

作者: feather (香草冰淇淋)   2016-03-30 14:56:50
我想講講不同的意見。
我覺得針對兒童立法保護是必要的。
因為第一、兒童和這個社會的其他人並不會有嚴重利益衝突足以引起殺意。
第二、兒童並無基本的自衛能力。
但是我覺得這個提案有兩個問題
1. 年齡的限制
2. 是否該唯一死刑
我像會定義在12歲以下,應該是因為這個年紀以下的小朋友
不太會跟別人結怨到足以引起殺機,所以要針對小朋友立法。
這也不是說12歲以上的生命就不是生命,
我想法官在裁決這方面殺人罪會從多方面考量。
法律上針對受害者年齡刑罰不同的例子也是有的,
與未滿14歲男女性交和14歲以上未滿16歲的刑責是不同的。
我也清楚會造成犯人變成這樣,一定不是他一個人的問題,
而是社會出了問題。
這個社會沒有給他足夠的資源和幫助,讓他變成這種狀態,
必須要從社會體系去檢討改革才是最重要的。
單就立法保護是治標不治本。
但是對於那些無法控制的人呢?
你關個他幾年然後又把他放出來,他就不會再犯了嗎?
有可能經由教化讓他回歸常軌嗎?
若是精神疾病或吸毒的問題,有辦法藉由醫療讓他回歸正常嗎?
如果答案是不可能,那你放他出來,不是製造下一個受害者而已嗎?
社會上多的是假釋犯再犯的例子。
但是我覺得唯一死刑又太過強硬,如果能補上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之類的,
不知道會不會比較好些?
如果是求死又不敢自殺,所以想對小孩下手,不要如他所願,關個他一輩子。
又能嚇阻那些想犯案又還有些為理智的人。
我贊同死刑是治標不治本,所以要從基本改革起。
必須要仔細檢討想出解決辦法。
但是在我治本的同時,能不能有個方法可以先止痛?
針對兒童立法保護,並且有相關配套措施。
並不是只要治標不要治本,而是希望能夠雙管齊下。
作者: avagrant6080 (繼續潛水中)   2016-03-30 15:06:00
作者: penny1984510 (Penny)   2016-03-30 16:15:00
個人覺得刑罰應根據加害人和被害人的關係,隨機殺人讓人覺得氣憤的是被害人是無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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