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懷孕] 女主管不給請育嬰假

作者: cobrabaton (普渡眾生 引渡使者)   2016-02-19 10:44:46
※ 引述《cocosa (Don't give up)》之銘言:
: 我是藥廠業務,業績壓力大,成績不好就要跑客戶到晚上,或是開會,工時很長
: 最近常覺得很累,很怕影響到胎兒,所以跟主管提出育嬰假要求
: 結果才一開口,馬上說不行,說公司沒人請過育嬰假,要嘛就巴結做,要嘛就請辭
: 因為也有龐大的經濟壓力,真的必須要有收入,但又擔心硬撐是兩個生命的安全
: 好兩難啊~~ 這間公司也是我付出很多心力經營起來的工作,輕言放棄好嗎
: 去電勞工局也只是官方說法,只能協調,無從可約束資方
: 且協調工作天又長,因為案件太多
: 想聽聽大家的意見,因為我現在真的沒有方向了
: ps.忘了說,我的大寶目前2y4m
補充 推文有說中國跟越南有薪產假的部分是全由"社會福利"支出
而我的重點也是產假要更多,而且要由社會福利支出而不是"雇主"
畢竟孩子將來是國家的,不是雇主的。由雇主承擔這樣的成本
只會造成更多員工不敢請產假而已,明明就該是給媽媽的福利 是喜悅
讓雇主承擔造成糾紛....政府真的很故意,只打算做表面
然後讓勞資雙方對立
我是不知道瑞典的有薪產假是政府給還是雇主給
但是如果是美國產假是無薪的
而澳大利亞是18周
但是
「有薪產假」的工資是聯邦最低工資的水平, 即是每星期 544澳元 。
但規定主要的嬰兒照顧者, 每年人工不可超過15萬澳元。
因為主要協助對象是低至中收入人士。
既然台灣少子化嚴重,有薪產假更應該由政府來支付
刪除旅居國外的"健保" "國保",除籍雙重國籍的身分
就可以刪除一堆自稱是台灣人,結果都住國外的確還享用健保的人
台灣的健保等同"稅收",因為是照薪水級距而不是照個人保險標準
健保快倒了,政府就又用稅收去補貼...所以等同稅收
只要不讓這些假台灣人回台看牙齒 治療癌症..或是到國外玩樂旅遊賺錢
結果健保停保,回來只要復保就又可以享用台灣的稅收資源。
相反台灣媽媽們,連請個育嬰假 產假都要跟雇主攻防
我不知道我這樣算不算公道話
個人覺得政府這樣的福利法規很好
有薪資的假期
產假
8星期 受雇滿六個月,薪資照發
特休
工作滿1-3年,給7天
工作滿3-5年,給10天
工作滿5-10年,給14天
工作10年以上,一年多給1天,最多30天
生理假
一個月一天,薪資減半
病假
未住院:一年不得超過30天
住院:兩年不得超過一年
未住院+住院病假:兩年不得超過一年
30天內,工資折半發給
婚假
8天,工資照給
喪假
3-8天,工資照給
育嬰留職停薪
小孩出生後到年滿三歲,可以最多請兩年
勞保局補助6個月勞保平均投保薪資的60%做為津貼(一年以上就業保險年資)
假設大學畢業22歲讀到研究所畢業25歲
然後開始工作 約30歲結婚,隔年懷孕計算
首先可以簡單的請
(全薪) (全薪) (半薪) (勞保補助)
4星期產假+特休14天+病假30天+育嬰留職
等於你到生產育嬰有薪水收入的部分你可以請8.4個月
假設以你月薪38000來計算
你沒在公司上班領的薪水有全薪(28+14)半薪(30)
共53200(全薪)+19000(半薪)=72200
育嬰留職的部分至少6個月有勞保補助
勞保補助60%共136800元
但育嬰留職最長能請2年...
假設你請了兩年,等於兩年又72天你沒在公司工作
但是公司兩年又72天,這個職務要為你保留,但卻沒有產值
但是公司要付你72200.....
基本上除非是"大公司",要不然一般小公司肯定沒辦法承受
就會想一堆理由將你調離原職務要不然就是復職中提前告知你該單位解散
或是精編 給你資遣費
我覺得這樣的福利應該由政府來給予至少會比較好
才會大家都敢請也拿的到...要不然你的職務工作沒人做
就是同單位其他同事要分攤,結果請了8個多月...
同事不會抱怨才奇怪,因為公司也沒辦法補人....
所以建議有懷孕計畫前,記得先找間大公司 最好有知名度的去應徵
這樣大公司才會給予全額,中小企業可能就會被刁難了~
如果還是企業社那種,老闆可能寧願解散公司還比給薪還要省
政府只訂了法令....也不去想其中的困難性
作者: bearbigbigbe (Bear)   2016-02-19 11:00:00
產假8星期很好你是認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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