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 大寶2y懷二寶的產假&育嬰假請領

作者: katherinetao (凝璇)   2016-01-30 15:13:36
以下純粹是我的不甘心才會這樣
文長 如果不需要這樣斤斤計較的可以左轉
我的狀況是這樣:
目前大寶2y快4m(2013/10/02) 二寶16周(預產期2016/07/14)
老大出生時老闆有客氣暗示如果要請育嬰假就要請我自願離職
為了經濟考量還是咬牙請保母看顧
但不知道是不是年紀大了生老二 還是當初月子沒做好
動了請育嬰假的念頭 當然心裡面也有被迫自願離職的打算
本來想說就產假後要請二寶育嬰假
但是朋友提醒既然都願意離職了大寶的育嬰假為什麼要放棄
於是開始計算到底怎麼請才最划算
眼下快過年了 要請育嬰假一定是年後開口 否則年終就掰了
今年過年2/6~2/14 回來是2/15 給公司找新人要一個月的轉圜
最快請假時間大概是3/15
如果在怕被告的大公司 標準流程應該是
請3/15~6/15 3個月大寶育嬰假->復職生產->請產假八週->二寶育嬰假
(如果有幸7/8號以前生產 還可以多請一個月大寶育嬰假)
這樣有3/15開始放假 中間工作半個月~1個月 隔年3/7復職
實領六成薪9個月+兩個月產假
但偏偏我在小公司先請育嬰假老闆就不會讓我復職請產假
(老闆又不是傻子)
所以朋友建議我 4/1~9/30直接請大寶育嬰假->二寶育嬰假
這樣是4/1開始放假 隔年3/31復職
實領12個月六成薪
然後還卡在老娘的老闆當初低報我的投保金額 情況更加複雜化
第一胎的時候不知道 直到領到老大的勞保生育補助才曉得
於是這次懷孕跟老闆協調將投保薪資貼近我的底薪 (嘆 我的退修金被低報幾年阿orz)
一月份開始調整為N+6000
為了確認到底會有多少錢/怎麼請 我來回詢問過勞工局跟勞保局
(對 居然分跨兩個不同的業務 鳥到不行)
得到以下幾個結論
1.大寶10/2號出生 所以育嬰假要在10/1號以前才能使用大寶名義
要10月2號以後都得用二寶名義請育嬰假
2.育嬰假請假時間以月為計算 不用刻意當月1號起算 跟公司協調好即可
3.大寶跟二寶請假要分次 不能一次請 要寄兩份文件(所以用方案一可能會寄三趟)
4.每次請假/津貼給付的計算都是從請假當月往前推算六個月的平均薪資
EX:方案一九月如能多請大寶的育嬰假 計算是4~9月的平均薪資
5.請大寶育嬰假可以續保勞健保 個人負擔部分的帳單可以直接寄送至家中繳納
如果經濟不允許的可以申請延後繳納 而二寶的計算就會重新計算
可包含大寶育嬰假時的投保薪資
6.產假從20周開始就可以請 至多八週
但政府還是口頭勸說希望盡量不要提早太多 建議36後再請
至於生育津貼只要有生產證明+生產日前280天有連續投保
生育津貼就可以請領 計算金額為前六個月平均投保薪資x2
所以我估計了一下 因為被低報 我兩者的誤差值拉鋸更大ORZ
(應該早點請老闆提高那6000的投保額)
算到後面更心疼我那可愛的2個月產假
我最後跟老闆開口的請假內容
估計二寶7/1生產(依照大寶的狀況)
5/7開始請八週產假->7.8.9三個月大寶育嬰假->10~3月底二寶育嬰假
相較方案1&2
多上1個月的班 但扣掉多付的褓母費 會最貼近不低報的薪資
晚一個月上班 可以多陪伴二寶
也不會像方案一一樣讓老闆拒絕而直接被迫請方案二
至於能不能復職就看老闆了
提供出來給有經濟需要的媽媽們參考^^
作者: katherinetao (凝璇)   2016-01-30 15:31:00
嗯嗯 你說的我有聽說過 不過那個好像其實是違法的..可以選擇不簽 因為育嬰假是留職停薪假 不是離職假嗯嗯 所以就只是看你要不要跟公司扯破臉..所以才補一句怕不怕被告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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