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接續育嬰假碰到假期的問題

作者: theone0118   2015-06-16 09:56:57
各為大家早安~ 有事相求
最近在整理育嬰假的相關資料,請問如果我產假(第56天)結束在週五
則育嬰假開始日是從週六開始呢?還是從工作天週一開始呢?
另外,我預計明年過年後上班,而明年最後一天上班日是2/5
則育嬰假結束日要填2/5呢?還是年假結束的2/14呢?
因為我們人事對這不是很熟悉,我想自己也問問看這樣的狀況是怎麼算起迄日,畢竟是自
己的權益,自己也要瞭解比較好。
或是可以提供我諮詢專線(我不到>”<),我可以自己打電話問
謝謝大家排解我的疑惑!! 謝謝
作者: selinalin628   2015-06-16 10:48:00
你填週六開始育嬰假,公司是不是就可以少發兩天薪水給你?另外2/5或是2/14的問題應該是過年九天的薪水,想領的話要不要提前2/1復職,這樣比較不難看,要不然就放棄九天的薪水2/14上班。
作者: kikkoman0828 (龜甲萬)   2015-06-16 11:21:00
育嬰假週一開始,因為產假妳算在職,假日有給休;結束日是年假結束日,因為育嬰假是留職停薪,假日不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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